2012-02-29 13:19:52
2012年2月中旬以来,中国网络上疯传成都交警大队长吴宇佟的一
条雷人语录。在处理一起交通违章的行政复议时,这位吴大队长很神气
地对投诉者说:“我叫吴宇佟,你记住。我们这里不是民主,民主的警察
是吃纳税人的钱的,纳税人养警察,我告诉你,东方的警察,我也是纳
税人,我也交税。我们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纳税人交的钱是两个
概念,纳税人交的钱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当录有这段话的视频在网上登出之后,事件本身已经退居次要位
置,几乎只关心这位吴大队长说的这句话“纳税人的钱跟我一点关系都没
有”。众多网民认为,这位交警大队长从小就接受的党的意识形态教育,
而不是公民教育,所以对“纳税人”概念根本就不知道,要怪只能怪中国
的意识形态教育有问题。
确实,吴大队长说中国警察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还真是党努力
灌输给全体中国人的一种定见。有几句天天讲、年年讲的套话,即“没有
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人民沐浴着党的阳光”,“是党给了你一
切,从工作、学习到成长,你的每一步都饱含党的心血”。现实中,政府
垄断了一切资源,所有人的生存机会都会被归于党的恩赐。农民的地,
政府说要收回就收回;城市居民的房子,政府说要拆除就拆除。“党与政
府”是全能的。一个人在找工作时,“党与政府”并不负责给某人工作,但
如果某人有批评政府言论及“反党行为”,党与政府立刻可以卡住这个人
的胃,让他失去工作;还可以威胁房东不许将房子租给异议者。总之,
党与政府“恩威”所到之处,人们会深感中国之大、竟无处藏身。党与政
府的能量比神要高,比天还大,“纳税人”的权益无影无踪。在这种社会
环境中,吴大队长等公务员们对自己能端上党与政府恩赐的饭碗,满心
都是感激,在“P民”面前就不免神气十足。
纳税人的概念在1990年代曾经通过各种管道进入国内,但被宣传部
门屡屡禁止讨论。目前,高中一年级的政治教科书中专列财政、税收章
节,其中有“纳税人”概念,其定义是“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
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教科书告诫学生,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教
师让学生背诵“固定性税收的强制性决定了税收的无偿性,而税收的强制
性又是无偿性的保障;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又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这
样的绕口令。学生们通过教科书,知道“依法纳税是公民义务”,“纳税光
荣”,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要绳之以法。可笑的是,中国人虽然在纸
上做了一回“公民”,仍然没有获得纸上权利,教科书也只字未提纳税人
有哪些权利。
因此在中国大陆,纳税人的概念就充满许多尴尬。一方面必须纳
税,只有无穷无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却没有得到与纳税后相匹配的权
利。中国人赋税之重而享有之权利是如此之稀少,即使得中国税收不合
理程度,稳居世界前列。但官方和传媒却继续一直沿用“纳税光荣”等忽
悠性词汇来进行洗脑性宣传,使民众不知纳税可以不必“光荣”,但一定
要享受相应之权利。拿了纳税人的钱而不替纳税人办事,有时不仅不办
事,或者把事办得更坏,甚至采取诸种敲榨态度,此种做法实与抢劫之
土匪一般无二。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用纳税人的钱所养的公权力机
关,其门难进、脸难看、理难讲、态度横、易枉法是他们的常态。有时
甚至感到他们不刁难纳税人,他们似乎就找不到做官或者运用公权力的
快感,非得让纳税人低三下四,脸都给他笑烂,他才可能稍发善心,做
一点本属他自己工作份内的事。这种严重的官民倒置,就是因为许多纳
税人不知自己的权利何在而造成的。
在一般人的日常印象中,好像是只有挣钱的人才纳税,只有商人才
纳税,只有有工资的人才纳税。换言之,所得税这个概念在一些民众心
目中已经比较清楚,即挣钱和拿工资的人都在纳税。但不挣钱的人,只
是纯粹的消费者如婴儿、小孩是否就没纳税呢?他也是纳税人,只不过
这钱是其父母代缴。与所有民众有绝大关系的税种并不仅是所得税,联
系更为深广的是流转税。通俗地说,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
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
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基本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等。尽管近年来所得税越来越多,但流转税依旧是中国政府的主要税收
主体。别的且不说,单是消费税,就是任何一个叫人的动物都免不了,
除非你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星期五”,没有任何人不是纳税人。所
以说,所有只要不是像“星期五”一样特定环境下的人,都在纳税,都是
不折不扣的纳税人,连乞丐都是如此。他乞讨得来的钱拿去兑换和购买
所需品,就已然成为纳税人。有鉴于此,以让更多的人明了自己作为纳
税人在尽了义务后所得之权利,这种权利意识的觉醒才是民众之福。
一:所有人都是纳税人,任何人都不例外。大家都应该享受作为纳
税人的诸种权利,如罗斯福的四大自由。
二:纳税与光荣无关。纳税是一种公民义务,与光荣与否无关,只
与纳税人的利益有关。任何一种用光荣来混淆政府收了纳税人的钱后应
负之责,都是一种忽悠。
三:商品应该价税分开,明确标明,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即购物
时,应该让消费者知晓商品价格和税价各为几何?总价是多少,以便让
民众时常知道自己是纳税人。
四:应该把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知识编入中小学课本中,作为
公民课本之一,让人们从小都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不是藉此不让他们知
道,进而忽悠他们的利益。
五:政府是纳税人养的,所有官员都是纳税人所养,为每个纳税人
服好务,是他们应尽的本职工作。先且不说“无代表不纳税”的权利,但
都应该知道政府并不高尚,如抗震救灾中尽了点应做的本职工作,就开
足马力自我表扬,这是对纳税人权利的糟蹋与糊弄。何况他们所做的许
多工作连尽本份都没有做到,更不用说做得多么好。
六:没有谁是党和政府养的。有不少人振振有辞,说我们是共产党
养的,你拿共产党的钱还骂共产党。这完全是不长脑子混淆视听的愚民
说法。公务员不是共产党和政府所养,更不用说普通民众。公务员包括
警察、军人都是纳税人养的。
七:税收征收应该依法行事。最近为了因应经济放缓和CPI冲高,减
轻企业的压力,把一些行政规章性收费取消,这是非常应该的。事实
上,政府除了依法收税外,不应该在此之外收受任何行业和部门收费。
而开征税收,开何种税种,税率多少,范围多宽,这些都应该通过合法
的程序来解决,不能领导拍板,税收部门暗箱操作。凡是不经广泛讨论
和利益博弈,并且不合法的收费包括税收,民众都应该有权拒绝。
八:税收使用应该公开透明。财政预算和税收使用,都应该及时公
布,让民众随时都能知晓,并经受各方面的审核。税收使用的不公开导
致纳税人权利大规模的受损。这几年疯狂增长的税款,由于监管不力,
使用不透明,造成了大量的贪污腐败,给民众带来无穷无尽的困苦,也
给整个社会带来汹涌澎湃的官民冲突。政府和整个社会的有识之士,应
该深以为虑,并切实推进政治制度的改革,让民众真正能享受到自己的
权利,否则任何忽悠只会一时得逞,却最终会给整个社会增添不必要的
麻烦和动荡。
但由于上述纳税人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张扬,所以才出现吴大队长“我
们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纳税人交的钱是两个概念,纳税人交的钱
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混帐逻辑。
这种混账逻辑,不仅无视纳税人的权利,而且也给这个国家带来无
法估量的损失。且不说政治、经济化上的其他损失,仅仅从自2000年以
来,中国已经四次用国家财政为国有银行巨额坏账买单,金额就高达数
万亿元由于国有资产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国有体制的官本位、一把手
说了算等等,导致国有银行严重的腐败。如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前行长刘
金宝贪贿2300多万,每年社交费上亿元,其车队由10辆奔驰组成,经他手
批出的贷款坏账高达960多亿元;仅在广东一省银行界,贪贿额千万元以
上的大案就有:余振东,广东开平中国银行行长,贪贿4.85亿元;中行
广东分行前行长黄某,贪贿1900万元;交行深圳前行长余某,贪贿1680
万元;广东韶关发展银行前行长官某,贪贿2176万元;广东增城市发展
银行前行长林某,贪贿1170万;广东南海市中行信贷员谢某,贪贿5025
万;广东湛江中行前行长范某,贪贿3210万;广东顺德中行前行长何
某,贪贿1332万,等等;至于贪贿数百万的案子,不计其数。广东佛山
一企业主累计骗贷74亿元;据《深圳商报》2006年10月24日报道,中国
汽车消费贷款呆坏账超过千亿元,主要原因是内外勾结,某一个人就骗
取254笔消费贷款,共计1.3亿元……。但对比中国国有银行坏账无数,印
度银行资料表明“……SBI是印度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只及中国工
行的14%,但净利润却是工行的3.2倍,股本回报率更是工行的14.7倍。
SBI在孟买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账目表上7.7%的不良贷款比率、18.19%
的股本回报率”,作为国家集中管钱的地方,为啥同样是国有银行,印度
银行的坏账就这么少?这与国家权力腐败有很大关系!资料表明,正是
因为有印度自由、开放、多党制的媒体监督,因此,印度银行家们更为
廉洁自律。
此外,外国没有假酒毒死人,没有农民工欠薪,没有这么多腐败,
没有银行坏账几万亿,没有黑窑工,没有剥夺私企工人的休息权,很少
瞒报事故导致矿难死亡能占全球80%,没有污染的工厂大把,没有多少
人偷税漏税……,这些全在中国大陆。不在信用体系完善的美国,凭啥中
国犯罪率低?结果只可能有一个,中国根本不抓那些犯罪分子,有的不
给立案,有的法院判了也执行不了,这更多是因为权力腐败而生,无论
从三公消费,还是包养情妇,还是银行坏账,中国都远比印度严重得
多,但中国国际清廉度和印度排名差不多,所以人们猜想,那一定是中
国新闻自由度排名全球倒数第8导致的。
犯罪率和腐败有关,中国的盗窃者甚至是窃国大盗,都不会记录在
案。资料表明,中国依赖的间接税增值税17%是全民承担的,而美国依
赖的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更多是富人和有产者承担的,显
然,中国的税收更不利于穷人,中国贫富差距这么大,很大程度源于大
笔税收没有照顾穷人。美国用富人的钱,而中国用穷人的钱,这是最大
的不同,除了腐败,这也是导致中国贫富差距巨大的主要原因之
一,“……根据美国的个税制度,高收入家庭能够减免的费用较少,需要
缴纳的税较多。数据显示,在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贡献了全美个人
所得税的40%。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
人所得税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为什么号称“经
济霸主”和以善于采纳众长而著称的美国迟迟不开征增值税呢,这是因
为,第一,美国国内对开征增值税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顾虑:即认为开
征增值税会引起税收、物价和工资的螺旋上升,也就是会带来通货膨
胀;第二,增值税被称为“印钞机”,它可以被用来减少预算赤字和增加
政府所得,因此遭到包括政治家、企业家、学术界和纳税人的反对,认
为给政府这么大的收入权力很危险。
总之,大陆老百姓就生活在一个恐怕是全世界最腐败,贫富差距巨
大的国家,用有位网民的话说就是,“大跃进,百姓买单了;文革,也买
了;改革至今,无论成败,该买的也买了!贪官们带跑的数千亿,其实
也早算在败兴头上了”!
在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中,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目前中国在
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一共有50个,涉及到合同的金额是188亿美元,按
照当前汇率换算,计人民币1233.28亿元。这已经是天量的损失,但是这
还仅仅是全部损失的一个方面,更多的损失还有待统计。据粗略估算,
其他损失可能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商务部并未严明所谓“合同金
额”确切指何含义,但是一般而言,大型工程的展开需要融资,绝不仅仅
包括为项目运作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银行系统对项目公司提
供的间接融资数量可能是直接融资量的数倍,(2)因为武装冲突的爆发,
导致工程进度无限期搁浅,由此损失掉的从项目投入运营中获得的预期
收益;(3)因为战乱而导致的工程设备以及公司其他固定资产的损毁;(4)撤
离利比亚的中资机构僱员的薪金。因此,实际上真正的损失远非合同金
额可以涵盖。事实上,众多民营企业在利比亚的损失还没有浮出水面。
即便只考虑国有企业的损失,以中国铁建为例,该公司公报声称,
其在利比亚承揽项目的损失已经部分得到保险赔付,因此中国铁建承担
的损失似乎是可控的。但问题是,对中国铁建提供保险的是中国出口信
保公司,虽然实际损失金额可能经过保险运作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
当保险公司同为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填补亏损的银子不过是从另外一个
口袋裡面掏出来而已。更何况13家央企的投资中,保险覆盖的合同金额
实际上只有可怜的5.68%。
利比亚是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重要市场之一。13家中国央企的
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屋建设、配套市政、铁路建设、石油和电信领域。
据悉央企在利项目实施情况已上报的有:中国铁道建筑工程总公司,在
利比亚有3个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别是沿海铁路及延长线(的黎波里-苏尔
特)、南北铁路(黑谢-塞卜哈)和西线铁路(的黎波里-加迪尔角),合同总额
42.37亿美元,未完成合同额35.51亿美元;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建工
程均为政府国民住宅项目,工程规模为2万套,累计合同额约合176亿元
人民币,项目已完成工程量近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有7300套房建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约合55.4亿美元。截至2月18日,累计完成合同
工程量16.8%;中国十五冶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FWAM水泥厂和
NALOUT水泥厂两个工程项目;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建
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2009年10月28日签署了日产4600吨熟料水泥厂土
建和安装合同,合同总金额逾1.5亿美元;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下属子公司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有2个工程承包项目,分别为EAST MELITA地
区5000套单元住宅和配套服务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米苏拉塔水泥
厂生产线一期土建工程项目。两个项目未完成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51.31
亿元;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在建项目6个,合同总额17.88亿美
元。……
这些项目和资金,几乎都在“阿拉伯之春”后打了水漂。而这个水
漂,却无不是中国大陆人民的税票!但由于中国大陆只知道“依法纳税是
公民义务”,“纳税光荣”,而不知道纳税的权利,所以屁民们既不能管也
不能问,如果强行要管要问,那么“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大刑就有可能随
时伺候。也因此,警察吴宇佟就这样理直气壮地要屁民们记住:“我们这
里不是民主,民主的警察是吃纳税人的钱的,纳税人养警察,我告诉
你,东方的警察,我也是纳税人,我也交税。我们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
政,和纳税人交的钱是两个概念,纳税人交的钱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民主国家的纳税人都知道,是他们缴纳的税收为政府提供了财政
收入,支持着政府各机构包括司法、警察等一切公共部门(中国将此叫
做“专政机器”)的运转,政府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各种必须的公共品,如学
校、交通、图书、娱乐等公共设施、义务教育、某种程度的公共医疗、
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等等;纳税人供养的公务员群体是为纳税人服务
的……,等等。
这一切都基于一个最重要的宪政主义税收理念,这一税收理念起源
于英国于1215年制定的《自由大宪章,该宪章确定了几个重要原则――
课税必须经被课税者同意(因此美国加税须经民意代表国会议员们反复
讨论并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纳税人有监督政府钱袋的权利(政府所
有收支都必须向纳税人公开,随时回答纳税人的查询)。而中国主流财
税理论正好与自由主义宪政理念相反,“强制性”指政府无需通过纳税人
的同意,想加税就加税,想加多少就多少;“无偿性”指政府通过税收所取
得的收入,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因此,政府如何使
用财政收入,无需向纳税人公开信息,也无需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正是在这种税收理念指导下,中国政府从不认为自己有责任向国民
公开财政收入的用途。但如果税收只强调强制性与无偿性,就与黑社会
收取保护费没什么差别。
目前,中国启动一步到位的政改几乎无望。不过,中国至少可以效
法英美经验,先想法管住政府的钱袋。英国提供的历史经验是从限制国
王的财政权入手限制王权。这一点,100年前的中国人曾经成功地做过尝
试:1910年清朝建立资政院,当年就开始审议预算,将朝廷提交的预算
额裁减了将近1/4。今天的中国人理应比前辈们做得更好。2011年,中国
大陆有独立候选人参加地方人大代表选举,被中国当局想方设法阻止破
坏。其实,当局但凡还有点头脑,利用现有制度资源先做些改革,比如
让人大代表职业化,使所谓“民意代表”名实相符,理直气壮地负起监督
政府的责任,其实于政府于民都有好处。因为让纳税人拥有监督政府的
权利,从质量与种类两方面监督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既可以减少政府
部门的乱开支,又可以减轻社会怨恨。这与中共用高压维稳的方式保政
权的方式相比,成本小,社会摩擦也会少得多。
中国人到底是谁养活的?是中国人自己。那么,中国的公务员们又
是谁养活的?吴宇佟们坚持认为是“国家财政”,他们都似乎忘记了温家
宝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对官兵的告诫:是人民养活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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