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腐败是人见人爱的臭豆腐”。说这话的人肯定是许宗衡的老乡。因为只有湖南才有臭豆腐,才知道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却很香,可谓人见人爱。其实,臭豆腐就是腐败了的豆腐;油炸后拌之辣酱、香油、佐料,不但不臭而且芳香无比,可口开胃之极。有了它,再新鲜的豆腐也只能退居末尾。
许宗衡是深圳开埠以来被司法机关处以刑期的最高官员。他曾多次对媒体表示,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可最终因贪腐而落马,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在很多人看来,在深圳这个充满了诱惑的地方,他的落马或许只是“冰山的一角”。他曾被喻为“低调的黑马”,然而,最后却“高调地落马”。从湖南偏远地区一个农场场长到成为中国内地最开放都市的市长,许宗衡走了32年。而从一个市长到阶下囚,却只花了4年。他的人生致高点最后终结在了54岁。
2009年6月,许宗衡完成了其从颠峰至谷底的人生大转折。6月2日 ,许宗衡与到访的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进行了闭门座谈。6月3日 ,许宗衡到深圳新闻网演播室,就“文明城市创建”与网友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互动。6月4日 ,许宗衡出席了与美国思科公司的签约仪式,下午会见客人,并主持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这竟是他最后的谢幕。6月5日 ,天没亮,许宗衡在位于深圳梅林一村的家中被带走,与之一起被带走还有他的妻子“苗姐”。
天亮以后,“2009第十一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在深圳拉开帷幕,作为此届论坛的四名常务副主席之一许宗衡没有出现。而对于许的缺席,主办方则未作任何解释。当晚,一条“许宗衡被双规”的消息便在坊间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开来。三日后,新华社发表消息称,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6月11日,中新社发布消息称,许宗衡因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至此,许的“落马”全面传开。而坊间的各种流言则在他“落马”前就流传已久。
许宗衡,湖南湘潭人,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是当时衡阳最年轻的副厅级干部。1993年南下深圳,先后担任过深圳组织部处长、深圳海天出版社社长、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等职。2000年,许宗衡调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年6月成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他在组织部长任上推出的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助其积累了一定的政治资本。2003年,许宗衡当选常务副市长,两年后,这个在深圳官场蛰伏了12年的“黑马”接替了李鸿忠任深圳市长,如愿以偿坐上了市政府头把交椅。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回忆,2005年6月2日 下午4时,这个身着藏青色西服的湖南人,大步跨到深圳市民中心的国徽下,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手紧紧握在一起,面对镁光灯,灿烂地笑着。他当选后的第一句开场白是,“面对未来的巨大挑战和压力,我没有丝毫的仿徨和犹豫;面对未来的工作和使命,我充满了信心和决心!”
就职深圳市长后,许宗衡一直致力于推动深圳关内外一体化,无论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轨道交通、国铁系统,此一轮的城市基建均大规模集中在关外地区。为迎接2010年在深圳举行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他更是一口气推动5条地铁线同时施工建设,不但对深圳关内外一体化的融合格局形成深远影响,并由此获得了“地铁市长”的民间称号。在深港合作上,许宗衡多次赴港考察,提出“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推动了两地金融业的合作,为两地金融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执政期间,他还倡导政府以抓经济、城市管理为主,并强力推行“强势政府”,要求官员接受审计评议,不合格者下岗。“他做事很认真,而且那时候他的确是想为深圳做点什么。”一名知情人士至今仍这么认为。此外,他曾多次对媒体表示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最终却因腐败而落马。在接受媒体访问时他曾声称,自己每天工作15个小时,回到家基本见了太太没话说,只想洗澡睡觉。自嘲是勤奋的市长、不合格的丈夫和父亲,因此,他赢得了不少“粉丝”和“支持者”。如今,深圳市官场中还流传着许宗衡的“三不”哲学:“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其雷厉风行的执政风格和推行的“强势政府”仍旧受到很多人的肯定。一名与他共事过的官员告诉,许宗衡出席公开活动都比较低调,且每次发言时间较短,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回答也往往言简意赅,很少有长篇大论。但他对许宗衡却又如此评价:太擅长做秀,表面一套,暗里一套。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表里不一的巨大反差,使得曾经享受了无数光环与赞誉的许宗衡在民间的评价和形象一落千丈。
事实上在享受光环与赞誉的同时,许宗衡也同样遭受着指责。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和深圳房价下跌排到全国第一的时候,他主推的“强势政府”使得深圳房价开始暴涨,并领涨全国,市区楼价更一度逼近香港的旺角等区,房价高达3-4万/平方米,被专家喻为“政府投资型拉动”战略所带来的“后遗症”和深圳房价上涨的“推动器”。2009年4月,深圳市桃源村因经济适用房爆发质量问题,诱发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事件。为了平息事件,深圳市政府不得不向社会公开道歉,并承诺允许业主退房或以购改租,或先租后买。
一名与许宗衡私交甚好的官员坦言,当时的许宗衡尴尬到极点,毕竟没有想到会演变成这样。此外,他大力开展的地铁建设也引来了部分市民不满。按照2003年8月1日 实施的《地铁设计规范》规定:对于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地铁线路轨道中心与建筑的控制距离应在30—35米 以上;4类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控制距离为30米 以上。而深圳地铁二号线侨香站的车站主体结构距离中旅国际公馆的居民楼外墙只有4.88米 的距离,主通风口的距离只有1米。2008年4月,深圳地铁3号线工地发生坍塌事故,同年9月龙岗舞王俱乐部发生大火,死亡惨烈,最后仅处理了一批“芝麻官”,为此,民间有呼声要求许引咎辞职。2009年2月,一位名为师东兵的内地作家自爆与许关系甚好,并在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上贴出照片证明他们曾经的亲密关系,声称许宗衡是“买官卖官的老行家”,是看准其与中央的关系密切后,不断巴结他,最终爬上市长位置。该作家还透露,许在市长任内伙同亲属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甚至列出卖官标价:一个区的正职不低于一千万,一般局长在五百万至六百万之间。但该言论遭到了部分人质疑。不过,许宗衡已经承认了部分受贿案,包括涉及地铁线路、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场馆建设工程、盐坝高速、桃源村3期等,以及数千万元的“巨款买官”案。由于许宗衡所涉的案情复杂,涉及官员不只“个位数”,许的落马引发深圳官场地震,毕竟深圳一半的厅局级干部都经过他手。
从于幼军到裴洪泉再至许宗衡,这个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城市一次次被推到了舆论前沿——于幼军,前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因担任深圳市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亲友公司牟利,2008年被予以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黄励军,深圳教育局原副局长,涉嫌巨额受贿,2007年落马;王泽民,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曾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基层检察长”,因涉嫌受贿于2007年被双规;裴洪泉,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2008年1月4日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
上述发生在深圳的腐败大案,令人遗憾和深思。因为,因贪腐倒台的官员,不仅有不少特区的拓荒牛,还有很多是勇于改革者。他们的倒下,真是一种损失。
据网载,中国大陆一位官员在新加坡考察时询问新加坡有没有腐败,一位新加坡官员说:“我们不敢说消除了腐败,但腐败已不再是制度性的,不再是官员的生活方式,而且被控制在社会能够容忍的范围之内。”同新加坡相比,我们的腐败不仅成为官场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且成为老百姓的生活方式,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生活的现在和将来。大凡遇到涉及切身利益的事,国人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走后门。从生孩子进医院到入托、上学读书、找工作、开拓事业、打官司、找医生、进火葬场,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地方腐败的生活方式不仅存在,而且畅行无阻。什么同乡、同学、同事、上司、部下、朋友、熟人、邻居、师生等,皆成为巧取利益的捷径。人人恨腐败,个个搞腐败,腐败成了民族生存的文化和方式。
所以,中国的贪污腐败是世界公认的。尽管几年来经过以防“亡党亡国”的严打,大案不断,可官场贪污还是前仆后继,新秀辈出,贪污的队伍不断壮大,金额之巨,令世人震惊。尽管西方社会也有腐败,但腐败被限制在社会所不能容忍的程度。而中国只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不解决根本性问题。中国腐败走到今天的地步,当然与制度有关,但也离不开中国“走后门,拉关系”的社会和群众基础。腐败已经成了“臭豆腐”,有人对它趋之若骛、也有人对它咬牙切齿,可这些都无法改变它的客观存在。法律对它无可奈何,舆论监督似乎也无济于事,它顽固地存在着、生长着,不管是纪检委,还是反贪局,都无法改变“腐败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民情。
先有腐败的政治,而后才有腐败的上层,然后才是社会的腐败。腐败一旦成为老百姓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它必然会反过来加剧政治腐败和社会的动荡。社会自身一旦不能根除腐败毒瘤,社会大换血必然成为根除腐败的唯一选择。在中国大陆,从事商业活动最难的一件事情之一就是必须学会贿赂,因为贿赂是生活方式之一。新加坡的一位商业界人士称,新加坡人太诚实,他们在中国大陆吃不开。尽管美国的《外国腐败行为法》严厉禁止商业中从事腐败活动,但在巨大利益面前,美国也必须支持和认可中国大陆的腐败生活方式,就必须入乡随俗。
我们的社会遂到处充满着不合理不合法和不公正;一个不合理不合法不公正的社会,自然是一个不健全的病态的社会。如此社会的病态,我们为何乐此不彼?!原因就在于我们入鲍鱼之肆,时间长了也就不闻其臭了,反道闻出香味来。在这个不幸的世界里,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不幸的,民风也不例外,至于社会腐败出到底坏在哪个环节已经没有论证的必要了。因此,制度反腐是必要的,文化反腐一样重要。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在全面腐败的社会,腐败已经成为了一种无形制度,一种人人都要遵循的规则;在毫无是非的群体,腐败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人人都要适应的生活模式。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制度,而且是影响着我们群体和社会的品质。腐败影响着我们社任何一个团体、任何一个单位以及社会的任何一个细胞,腐败浸润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人都难以置身其外。我们已习惯了用腐败的观点看问题、看是非,用腐败的观点指导生活和行动;我们已经学会了嘲弄清廉的正直,学会了压制纯洁的善良,我们成了正直道德和良好品德的扼杀者。比如笔者在此前的博文中介绍和称赞原全国政协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的勇于改革、为政清廉,就有一个大概是了解深圳官场的读者反复刷屏说,厉有为的妻子曾把自己的侄女弄进国营企业当会计,是以权谋私。笔者弱弱地问了一句:“在以权谋私盛行的官场,他只要暗示一下,侄女完全有可能成为大公务员而不是一个早九晚五上班族的工薪小会计。您这是举例说明他以权谋私呢还是嘲笑他不会使用特权?!”
其实,在腐败盛行的今日,执政党内早就有一批有良心、有政治伦理的正直有识之士大声疾呼。比如读厉有为的文集,就发现他的很多观点不仅忧国忧民,而且还走在世界进不文明的前列,不仅和广大人民的想法和诉求非常一致,甚至还是超前的。《厉有为文集》中指出,“吏制好,国则兴;吏制腐,国将衰。治国先治理吏,治吏要从严,从严要依法。人治则腐,法治则兴。”
对于从制度上惩治腐败的问题,厉有为一直在大声疾呼,并提出了具体的医治方案。比如——
——他提出修改地方组织法,使逐步实行乡(镇)以上领导干部直选成为可能。逐步扩大民众直选范围,有效杜绝向上跑官、卖官等不正之风,“让群众堂堂正正做主人,让干部清清白当公仆”。
——他呼吁从上到下党政干部的个人财产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领导干部允许媒体公开监督。媒体监督只对事实和法律负责;这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国家和对党负责。
——他建议在尚未实行公众直选的情况下,各级干部均实行差额选举,使代表们有选择余地,逐步形成竞争机制。
——他要求进一步消除于部终身制。干部退休时,按规定拿一笔退休金,不再保留各级干部级别身份和相关特权,真正成为百姓。以后每领取养老金就行了。在全国实施前,可先试点。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他推举实行业务类公务员,全部实行考试、考核录制。政务类公务员,全面实行差额选举,任期制。企业负责人(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市场化选拔和任用,按市场规则办事。要大幅度精简机构、精官简政、精兵简政,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机关效能。要建立—套公务员选拔,录用、选举、升迁、任免、奖惩等—系列法规,依法治吏。……
厉有为文集指出,党管于部原则不能理解为单纯由党的某个部门、某些领导人来管干部就是党管干部,这实质是人治,我们要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
笔者不想在此更多地抨击贪官,事后诸葛亮,马后跑,打死老虎的英雄太多了。要追问的是,那些监督条例为什么是聋子的耳朵,那一大堆监察机构难道都尸位素餐?非要等到纸包不住火,或者上头认为他们“闹”得太不象话了,才收拾他们?!比如许宗衡本来是一个具有开拓精神的干部,但就是由于这个制度性的腐败让他担任市长仅4年就锒铛入狱,令人惋惜。记得原河北省高官李真也曾说:“对我的查处,如果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许宗衡和李真一样,固然是“自杀”,但却也死于“他杀”。古训说得好:“小洞不补,大洞叫苦。”一个原来本质不错、工作也有能力的干部成了一个“贪官”,才来“修理”,这不是最讲“人道”的办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性;与人为善则是人性。中国监察部一位副部长说:“不但要让贪官身败名裂,还要让贪官们倾家荡产。”但这个办法也是治标,而非治本。谁造成了当今社会这么严重的腐败?难道只是几个大贪官?造成这一严重状况的包括:小部分蜕化变质的腐败分子,大部分已经沾上了腐败行为的、“好的和比较好的领导干部”。正是这所谓好的和比较好的领导干部们的“腐败行为”,对人民利益的损害却是大量的、具体的、直接的。仅以全国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件来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是千分之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是万分之五点六,也就是说,百分九十九以上的人逃脱了“党纪政纪处分”,千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逃脱了“刑事责任”。就这样让他们“过关”了。不改变这种状况,还有更多的“前腐后继”推波助澜。所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这大批的所谓“好干部”,变成少数腐败分子,必须从源头上抓起。
反腐只走“马后跑”绝对不行,真正有威慑作用的一招是给民众以切实可行的监督权。就如向厉有为说的那样,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家庭财产,一五一十,每个月向所在单位的群众完全公开;领导干部的子女,在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工作,他们的单位及工作与做领导的父母是不是有权力上、利益上的关系。如果有,那就必须做出选择,要么领导干部实行回避制,或调动,或辞职……;这一点在平时就做到了,做好了,腐败的“食物链”被斩断了,小贪还会变成大腐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很大进步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公民道德水准和社会公平方面付出的惨重代价也是有目共睹的。
道德指的是一定社会阶段上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个问题答案众说纷纭;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出发,应该从经济基础的变化上找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市场经济”的引入。市场经济运作主要基于两个假设:1,“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就是所谓“经济人假设”,即每一个经济人都以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2,“胜者王侯败者贼”;这就是所谓“自由竞争”,只要是在竞争中得到的就是合理公平的。这两个基本假设对改革开放前形成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以利集体和利他为主要内容的道德体系形成了根本的挑战。很明显,“利集体和利他”与“经济人假设”是直接冲突的。而原有的以计划分配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公平机制也是与“自由竞争”假设完全不兼容。所以,经济基础的变化导致原有的道德体系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基础的要求才是道德崩溃的最主要原因。
当今中国社会急需道德重建,这一点恐怕没有多少争议,问题是如何重建。这主要有两个方面:道德的内容和道德教育。所以,中国公民的道德重建,其中一个基本的议题就是对贪腐的零容忍。对腐败保持沉默是可怕的,漠视更可怕;对腐败保持沉默,是对法律制度的不忠;对腐败的漠视则是对子孙的极大的不负责。最大的腐败不是贪污腐败,而是人民对腐败的漠视。沉默和漠视是腐败生长的沃土和肥料。巴尔扎克说得好:“傻瓜旁边必有骗子。”腐败的坐大,是群体不争的必然。
在道德的内容方面,只能对既有道德体系进行批判地继承并且在公民道德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社会群体,比如党员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继承的来源主要有中国传统道德,现有宗教已经形成的道德规范,改革开放前形成的集体主义道德必须改革,要吸取、借鉴其它市场经济国家已有的道德规范。对中国传统道德的继承具有文化上的传承和容易为人民接受等优势,应该成为重建道德的主要内容。佛教、儒教、道教等中国传统宗教体系曾经在私有制经济体系中形成了与之适应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也应该是可以继承的。而集体主义道德过分强调“利集体和利他”已经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但只要加上“中庸,调和”的原则用以作为党员的道德规范,应该也是可行的,因为执政党本身担负着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责任,强调“中庸、调和、利集体和利他”,才能更好地执行这一使命。
道德重建的失败主要是道德教育的失败。而这种失败的主因之一就是不能明确地承认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假设对道德体系所提出的挑战。所以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是让受教育者理解市场经济所形成的道德挑战,并在此基础上使受教育者理解道德规范对于个人,集体,和国家民族的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把道德教育建立在牢固可靠的基础之上。掩盖“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胜者王侯败者贼”存在的事实只能使道德教育流于空泛苍白而最终毫无效果。
法律不过是书面化,形式化的道德。司法也只是在道德调解失效时依据公共道德进行强制调解。强调“德治”则使法律能有所依据并为人民自觉遵守;强调“法治”则是在道德真空暂时不能弥补时加强强制调解,以解燃眉之急。归根结底,“国无道德,则法律无能为也。”重新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才是使国家走向稳定良序的不二法门。
(此文为读《厉有为文集》随感之15,有后续并请广大博友垂注、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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