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4 16:08:30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有无数的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为深圳做出过历史
贡献。当年作为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实际困难,至今还为人难以忘怀。厉有为
认为,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党和政府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要着力解决
的问题之一。
卸任深圳市委书记后担任全国政协常委,厉有为有了在全国呼吁重视农
民工的更广阔的平台,于是连续几年提农民工的提案,为他们奔走呼号。公安
部、劳动部也非常认真负责地回答他关于农民工的问题,采取积极的措施。厉
有为认为,农民工在全国有 1.5 亿人,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主体。
他们的实际问题很多,两地分居、老人小孩有的留守农村,有的夫妻分局,在
城市里面他们又承担最繁重的劳动可是他们在城市里面的社会地位、劳动保
护、子女教育、住房制度他们都不在范围之内,因此造成很大的困难。
厉有为认为,农民工不应该把他们定位为农民身份。据我了解城市里打
工的外来劳务工当中有农村来的外来劳务工当中, 70% 、 80% 都是初中毕业到
城里打工,一天农民都没有做,因此他们不是农民,不应该把他们的身份定位
为农民工,他们是新的工人阶级的成员。应该按照他们的工作职务和岗位定位
为新型的合同制的工人,因此就要在改革上下工夫,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称谓问
题,而是一个对他们的发展趋向的一个选择的问题。你比如说总理为了讨论政
府工作报告,把一位建筑工人请到中南海去座谈,他已经在北京从事工人的岗
位已经十五六年了。家庭基础、孩子老婆都在城市了,你怎么还能给他定位为
农民工呢?实际上我们国家的工人阶级,很早都是由农民转来的。我们国家的
领导人也是由农民转来的,有的原来也是农民,当了劳动模范、又当了干部,
最后成为了国家领导人。所以农民工我建议要改成为,对城市来说是外来劳务
工,深圳就叫外来劳务工,或者是叫新型的合同制工人,他是工人阶级的组成
部分,享受城市城镇里面工人阶级一切的待遇。
厉有为认为要改革我们国家的户籍制度,把二元的户籍制度彻底改革。
根据不同城市的共用基础设施的满足情况,划出不同进入城市的台阶,使这些
外来打工者,具体条件的逐渐融入城市,成为城市居民,成为真正的工人阶级
的成员。
这有两个基本的条件。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
劳动技能。第二个条件家庭基础在城市,有城市的居民的合适的居屋。这个居
屋分两种,买的也可以、租的也可以。所以他称赞现在国务院发布各级政府建
廉租房,因为如果只把买房才能落户,那几乎是外来的劳务工都排除在外,不
可能实现;如果政府有廉租房政策,政府给予补贴,这些外来劳务工就可以分
期分批融入城市社会,扎根城市。这样才能使农村的人口逐渐减少。同时也解
决了三农问题,也解决了春节几亿人口流动的问题,也解决了春节以后企业缺
人的问题。他认为,这也是我们国家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和必然要求。
有的城市里面“黑工现象”比较严重,所谓“黑工现象”就是老板不和外来劳
务工签定合同,使外来劳务工各个方面没有保证。如果发生法律诉讼,外来劳
务工的权益没有办法保证。深圳,率先在这方面都出了示范,带动了全国。
外来劳务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厉有为长时间努力解决的大事。深圳市委
市政府也在全国最早,覆盖面也是最大,给外来劳务工建立了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养老保险,劳务工一个月本人拿 4 块,老板拿 8 块,就可以解决他们的门
诊和大病统筹的问题。这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了,厉有为功莫大焉。随之,
厉有为还着力解决外来劳务工子女上学的问题。很多城市包括北京,逼得劳务
工没有办法,他们自己组织起来建自己的学校,就是这样政府还不允许,还要
把他们撤掉,说他们不符合标准,厉有为痛陈:这完全是一种不应该发生的事
情,应该上劳务工的子女和城市的孩子一块儿就地入学。对于一些城市是对劳
务工子女高收费,就是义务教育阶段也进行高收费,厉有为斥之“完全不合
理”,希望国务院能够下决心能够尽快下令规范,外来劳务工的子女和本城市
的子女一视同仁。
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一个关键点是三农问题。改革开放 30 年后,“大村
庄”提上了议程。大村庄改革的思路很具有合理性,但对于存在了上千年的中
国农业社会自然形成的基础,具有极大的挑战,在实际操作上也存在着很多难
点,存有诸多争议。然而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必然触及三农问题,未来发展令
人关注。
30多年前,在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几个农民,引发了中国改革在农村率先
的突破,由此带来的共识,为改革提供了充沛的“合法性”,使中国的改革渡过
无数急流险滩。 30 年后,改革的炽热目光再次投射到中国古老的村庄。
1949年以来,中国大地上的村庄几经分合。“一大二公”时代,全国有 2.6
万多个人民公社, 1980 年代,人民公社废除,建立 80 多万个村委会。而 1998
年起的 10 年间,合村并组,中国村委会锐减到了 60 多万个。改革的重点是中国
省、地、县、乡镇四级行政组织中的末端——乡镇。数据表明,中国农村有
3.75 万个乡镇,村级组织有 64.5 万个;乡镇机关干部约 110 万名,乡镇站所干
部约 170 万名,村干部约为 400 万名左右。改革的战略是:合并 3.75 万个的乡
镇和 64.5 万个的村,建设大村庄,以此来减少公务员数,增强行政效率;另一
方面实现农村的小城市化,让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
2001年开始示范性合并工作的山东省在 2005 年末已经由 8.1 万个村减少
到 7.5 万个,平均每个行政村的人口规模约 800 人。据介绍,山东莒南县实行的
村庄合并,为内地提供了未来村级管理的样本。该县行政村已由原来的近千个
减少 700 馀个。其中,三义口村六村合并后,解决了排水问题,新修了大道,
设立了居民小区,在腾出来的空地上引进了农产品加工项目。整个村子成为一
个较大的整体,既能使村子有条件集中精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也能使村庄整
齐划一,改变了过去一村一个小加工区的“小而散”、“小而乱”的局面,提高了
农村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土地的集约利用率显着提高。同时,相对集中的居
民小区更有利于实现农村小区管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国情,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日益突出,而一些村庄在
建设中土地浪费严重,村庄不断向外扩展,有的甚至占用农田,但腾出的旧房
子却不拆除,形成了大量“空心村”。因此,若村民能适当集中居住在条件适宜
的新楼房,不但能大大改善居住条件,而且能节约大量土地,符合中国国情。
村庄合并的另一好处是节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于村庄分散和建设缺
乏规划,大大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如三个村子分别通公路,与三个村合
并在一起通公路相比,投资要成倍增加。其它方面如通自来水、有线电视、电
力设施等,如村庄太分散,大笔资金投入就会消耗在路途上,不利于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而村庄集中后,这笔费用将大大节省。
推行大村庄制的理由有很多,舆论上更倾向于,“大大减少了行政村乃至
乡镇的数量,精简政府架构已取得较好效果。”这对三农问题来说,固然是有利
的。但持不同意见的大有人在,综合这部份人观点是,在现阶段中国农村还不
太适宜大范围推行“大村庄制”。村庄合并将实现资金、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优
势互补,最终达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村变社区,农民成市
民。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因为村庄合并,只能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至于
其它方面,还得有待于研究探讨。
其实,土地集体所有,才是土地锐减和浪费的根本原因,政府征地,农
民都处在被动的位置上,只有服从。而农民自己也不珍惜土地,原因还是土地
是集体的,建住宅能多占就多占,宁可罚款也要占,他们认为占到了才真正属
于自己。其实这样的“大村庄”并不是什么创新,早在 1970 年代江西就试点过,
但几乎合并的村庄都迁回到原地重新再建,劳民伤财。合并成大村之后,农田
并不合并;如果不搞集约化经营,形成规模效益,改变农民原有的耕种模式,
不能给农民带来利益,实行“大村庄”没有什么意义。
大村庄制是否适应未来中国农村的发展,也许可以用“能不能解决三农问
题”来作为评判标准。村庄合并需要在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或者处于转型
的重要时期推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合理解决农民的出路问题,即民生问题。
村庄集中带来的农民宅基地的置换,新房屋的建设,土地的再分配,农民的生
活成本以及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必须切实地加以考虑,从而防止村庄的整合变成
变相侵吞农民宅基地或农村耕地的行为。
因地制宜地做一些村庄的行政兼并,是有意义的。中国许多村庄的人口
规模大大下降,适当合并一些是可以的,有利于节约公共支出,提高行政效
率。随着交通通讯事业的进步,村庄适当合并也不妨碍农民获得有效的公共服
务。如果搞实质性的村庄合并,即让农民集中搬迁到某地集中居住,就要非常
慎重。在某些情况下,几个村的农民集中居住对于更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扩
大建设用地来源,是有好处的。但一窝蜂地搞“大村庄”,要非常慎重,理由
是:第一,从农业规律上看,真正的农民并不适合集中居住,因为他们有自己
的产品仓库和生产资料仓库,需要就近进行农业田间操作。所以,有的国家用
法律规定农民必须居住在自己的田庄上,而不能住在城市。第二,对于已经基
本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来说,与其把他们搬迁到“大村庄”,还不如一步到
位,直接让他们居住到小城镇或更大的城市,免得再过十几年后又一次折腾。
第三,集中居住一般会增加搬迁者的生活成本,因此要循序渐进。
从厉有为文集中看到,中国已逐渐由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逐渐向着现
代工业社会转型。如今困扰中国经济社会的,已不是传统的贫困问题,而是发
展失衡问题。中国掀起一场区域经济的发展热潮,大到省、直辖市、自治区之
间的合纵连横,小到市、县之间的内联外引,区域经济的“圈”、“带”、“区”如
同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中国经济地理版图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变局,传统
的沿海、内地两大块,已被化为目前的东、中、西、东北四大政策区域。
区域经济热,其原因有中国政府的大力推动,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要
求提升层次的必然产物。发展区域经济,可以在区域内优化整合各地资源、同
步协调发展,是中国经济走向全国市场一体化、东中西部共同富裕的必要一
步。自从几年前,中央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继启动实施以来,四大经济板块各
自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可谓各显神通:西部在西进劲曲中通过国家支持、
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由传统资源时代向产业时代挺进,普遍驶入加速增长的
轨道;中部六省承接和对接产业梯度转移,在承东启西中谋求崛起,意欲告
别“不东不西”的尴尬;东北三省则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
造,昭示出“老工业巨人”重振雄风的气概;东部更是志在将“率先发展”进行到
底,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演绎出新的传奇。
1980年代,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大陆实行了重视沿海地区发展的
非均衡发展战略,沿海地区取得了先行发展。进入 1990 年代以后,沿海地区与
内陆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扩大的问题日益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中央从区域经
济发展的整体战略出发,协调发展的政策正在一步步完善。其推进思路是:东
部地区在“率先发展”基础上,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显然,东部地区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新形
势下,东部地区将在率先发展中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形成东中西良性互动。
在这样的政策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取得了
明显进展。截至 2006 年第三季度,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
比分别增长 25.75 %、 37 %和 36.83 %,西部地区工业经济效益的增幅明显高于
东部。随着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意见的下发,中国的区域发展
政策调整终于正式转入了操作轨道。主体功能区的关键字是“环境承载能力”,
其表述最早见于“‘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
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中外学界的一个共识是:中国经济持续 30 年的快速增长,其动力更多来
自地方政府之间充满竞争的多头并进格局。在东南沿海得益于改革开放之后,
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相继成为国策,中国区域发展形成一个多头
并进的格局。经过 30 年持续不断的努力,中国已逐渐由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
转变为相对成熟的现代工商业国家。如今,困扰中国经济社会的,已不是传统
的贫困问题,而是发展失衡问题。它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从财富和发展机会分配来看,乃是四大失衡:其一是城乡发展失衡,城
乡居民收入比差距至少已达 4~5 倍;二是地区发展失衡,东、中、西部地区发
展程度相差悬殊;三是纵向的贫富分化。四是从发展成本来看,财富增长速度
超越环境承载能力,形成了经济增长与环境可承受力间的失衡。
这四大失衡与以往中国可以提供的内部资源条件及一定的发展战略选择
和发展模式有关。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按户口关系分别享有不同国民待遇的事
实,使农村居民在占有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上,远远小于城市居民;改革开放
的突破点选择在东部沿海地区,则使东部沿海得风气之先;而以低成本取胜、
注重出口的发展模式,则加重了环境可承载力。在一定时期,选择这种发展模
式,采用这种发展战略,和造成这种结果,有其历史必然性,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在经过多年努力摆脱贫困后,如何不以牺牲环境和财富与发展机
会严重分配不均为代价,推动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促进发展公平和
成本节约,已逐步成为中国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这四大失衡以及中国经济社
会发展资源条件的变化,因此所反映的,是以往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已暴露出
局限性,需要对其升级改造。
2007年 6 月,重庆和成都联合获批成立“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区”; 12 月,位于中部腹地的武汉城市圈和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成
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随着两个新试验区的加盟, 2007 年,中国的土地上由东部沿海到中、西
部内陆初步完成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全面布局。与深圳、珠海等改革开放
之初设立的老特区相比,新推出的改革试验区的目标是在现阶段有节奏地通过
试验,探索完善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前进道路。
最早批准的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重探讨的是政府职能
的转变,希望把经济体制改革与其它方面改革结合起来,探索并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 2006 年 5 月设立的天津滨海新区,探讨的则是新的城市发展模
式,其目的是在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推动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走新
型工业化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
现代服务业,提高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设立成渝改革试验区,则是为了探
索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希望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在各个方面享有
与城市居民一样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它将进
一步增强西部地区城镇的产业集聚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和
产业的有效整合,全面推进成都经济区、成渝经济区建设,促进西部大开发战
略再上新的台阶。
最新设立的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围绕“两型社会”,希望在解决资
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问题上有所探索,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
路,探索内生型经济发展道路,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内生型发展模式。
循着四个试验区成立的先后顺序,不难看出,试验区的设立正在从围绕
经济发展向更看重和谐社会建设转变。这也是最近几年国家大政方针所在。
针对内地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的“土地风暴”,是国人近年关注的焦点。
中共中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 2008 年中曾透露,在严查金钱贿赂
的行动中,全系统共有 614 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涉及金额近 417 万元。但这个数字,显然与民间的反映形成剧烈反差。
国土资源关乎百姓的根本利益,主管部门每项决策对国计民生都有重大
影响。然而,国土资源管理这个举足轻重的领域,却屡爆贪腐丑闻,出事官员
上上下下遍及全国。根据当局早前的数字,截至 2007 年初,各地处理的土地违
法违规案件近 2 万 2 千 4 百宗,已查结逾 1.3 万宗,也就是说,还有近一半仍有待
处理。近年,各地不断发生因征地赔偿争议引发的抗议甚至冲突事件,可以想
象,实际的土地违规个案远高于官方公布的数字,解决国土资源系统的腐败问
题,不但是民众关注的焦点,更是廉政建设成败的关键。
然而,国土资源部交出来的成绩单却令人失望。当局只公布主动上交违
规所得的官员数字,而且涉及的金额才几百万元,那些不“主动现身”的官员又
有多少?他们涉及的受贿金额有多少?国家土地资源流失的面积又有多少呢?
那些至今仍逍遥法外的硕鼠,何时才能暴露在阳光底下,当局还有甚么进一步
措施将他们绳之于法呢?这些问题至今都无答案。
假如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就这 6 百多名官员违规收受利益,那天下就太平
了,连纪检组也可以解散了。但事实上,涉嫌贪腐的官员愈来愈多,违规批地
的规模也愈来愈大。湖南湘西吉首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
云等官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超标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等方式,将近千万元土
地出让金据为己有,涉案官员胃口之大,令人咋舌;当局也公布了广东开平市
政府采取将集体农地当作国有未利用土地和化整为零等手法,非法审批土地近
3 万亩,涉及的土地面积为全国同类案件所罕见。一个局长能在两年不到时间
内轻易贪污千万巨款;一个县级市敢有组织地对抗国家有关决定,违法批出大
面积国有土地,足见目前的土地征用和国土资源管理体系百病丛生,已成为贪
腐的温床。
现行土地征用基本上属内部程序,毫无透明度可言,一切由政府说了
算,民众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令官员们有机会以“公共利益”为幌子,低价掠
夺土地,与发展商勾结,高价卖地敛财;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对这种非
法勾当采取纵容态度,甚至同流合污。权力过大,又缺乏社会和舆论的监管,
国土资源部门自然成为贪腐的重灾区,征地冲突也因此成为社会动乱的长期隐
患。
根本问题还是政府无心彻底铲除系统内的毒瘤。纪检天天查,官员年年
贪。
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基本上还算比较顺利。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进城
的农民工照顾非常不够。特别在住房方面,使他们无法真正变成城里人。再就
是只关注大城市吸收农村人口,没有发挥中小城市化在城镇化中的作用。
如果没有千千万私营企业,中国的改革根本不可能成功。私营企业已经
占了国民经济的半边天下。唯独农业,公有制还在起作用,它起的阻扰作用非
常明显。其核心问题就是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所有权。
为让工农中建等大银行的活水流向资本的荒漠,破解小微企业融资
之“渴”,办法是建立中小银行或社区银行。美国有八千家银行绝大多数是社区
银行,他们天然为当地百姓和企业服务。另外还要开放金融市场,发展民间借
贷,鼓励多种方式的民间融资。土地与户籍背后的福利之间是不是等价的交换
关系?如何妥善处理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民众的福祉?解决土地问题的原则
是千万不可强迫从事,一定要双方自愿。
同时要真心诚意地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解决户籍问题的原则是不
管城市人口或农村人口一定要一视同仁。 圣者曰“人无德,天灾人祸。地无
德,万物凋落。天无道,地裂天崩,苍穹尽空。”“人类不遵守人的道德规范──
社会将大乱不治,天灾人祸。”
新城乡不是当权者随意搓捏的橡皮泥, 圣者之言,为官者应谨记。
(此文为读《厉有为文集》随感之九,有后续并请广大博友垂注、指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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