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4 April 2012

中国人,谁伤了你的幸福?

中国人,谁伤了你的幸福?_颜昌海的博客
2012-04-14 20:11:27

近年来,中国大陆税收节节上升与中小企业困境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减税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征税者的道义责任。
高税收源于税基宽,税率高,应税尽税,诞生于没有税收观的市场蛮荒时代。税收增长速度多年超过GDP增速,政府难逃与民争利之讥。2012214日,财政部发布“2011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89720.31亿元,同比增长22.6%,再次远超GDP增速。从1984年开始税收收入高速增长,当年税收增长率为17.31%,当年GDP不变价增长率为15.20%
税收主体90%是企业法人,加之近些年企业成本节节上升,多数中小企业不逃税就无法生存。《中国经济周刊》调查了北京一家文化类中小企业,缴纳税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船税等等。以2010年为例,该文化企业总收入3000万元,税前利润率大约在13%左右即390万元,扣除所得税100万元,净利润率在10%左右即290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的全年应缴税额应在355万元左右,扣除增值税退税45万元,实际税负310万元,实际税负略高于净利润。制造业情况更糟,以传统制造业3%以下的净利,却要缴纳17%的增值税,无异于杀鸡取卵。
目前的税收结构催生大政府、大投资以及互相欺骗的非法税收模式。
税收结构是为大政府、高投资的政治、经济发展模式服务的。政府主导基建投资,对资金的需求永无尽头。以地铁为例,截止2010年底,全国拥有地铁运营线路42条,运营线路总长度达到1217公里。同期中国大陆已批复建地铁城市达到了28个,分布于4个直辖市及黑龙江、辽宁、浙江、江苏等16个省份。只要政府主导投资,税收不可能从根本上减少,即使表面上减少了也会“堤外损失堤内补”,否则投资项目将成为无源之水,而其中存在的财富分配、灰色收入等统统成为一起成为无源之水。
这让人想起房地产行业,理智的人绝不会相信中国房地产真的会同比均价下降30%,原因就在于中国经济与房地产市场血肉相联,一旦撕开必然皮开肉绽,承受不了压力的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必然阳奉阴违。
高税收外加费用还为政府上下其手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有多高的税费,就有多大的优惠,中国税收如此之高,企业还能够生存,税收优惠也是重要原因。
央企承担高税收,但有垄断收益、廉价资源补偿,姑且不论。以A股市场为例。看上去是上市公司税赋越来越重,实际上是政府的行政调控挪移越来越自如。据《投资者报》对2009年、2010A股上市公司的税负状况做的统计:2010年全部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万亿元,其中超过1.1万亿元用来缴所得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对全国全年税收收入的贡献度超过14%2010年整体税负达到6.36%,而过去十年的平均税负仅为5.31%,可见上市公司的税负不断在加重。
人们绝对不能忽略另一个数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共有1454家上市公司获得补助,平均每家公司获得3187万元,补助覆盖面高达92.61%。另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有195家公司收到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110亿元,平均每家公司收到补贴逾5000万元。财政贴息总额约为13亿元,税收返还总额约为32亿元,财政拨款约为65亿元。收到财政拨款的公司中有38家收到地方政府的上市奖励资金,金额从数十万元到千万元不等。
一手高额征税,另一手实施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各种形式的补贴,典型的左右手互搏,做好也是你,做歹也是你,收税也是你,优惠也是你——地方裁量权如此之大,不仅使税收如沙漏失去了税收法治原则与公平原则,更逼出了一大批专吃补贴、专找税收优惠的投机企业,是为“进补专业户”,成为市场的蛀虫。
按照普世价值观,税收改革理应走向法治、简易、公平,降低税率是题中应有之义,但这样做目前无比困难。这就牵涉到偷逃税,造假无成本,企业与收税者互相欺骗,难以形成正面激励。在高税赋与失信环境的逼迫下,企业与个人偷税成为习惯,增值税17%要偷税,下降到13%难道就不偷逃税了吗?企业并不真正相信税收法治与公平原则能够落实到位。而政府一样用有色眼镜看纳税人,烛照之下似乎人人都是嫌疑犯,在缺少资金时或者另有图谋时靠查税达到目的,如同一幕幕真切的猫捉老鼠游戏。
建立互信得从执柄者开始。只要建立官员财产申报机制并在极小的范围严厉执行,征税者与被征者之间,即刻拥有互信的基础。到那时,严厉税收执法、大范围的降税水到渠成。
2011年中,《人民日报》与《福布斯》中文版主编进行辩论,而且辩论对象是《福布斯》2009年推出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单,该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人民日报》对《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质疑包括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最高边际税率适用范围很小等,并指出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中国税负并不高。但是,《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包含了纳税人对纳税负担的实际感受。决定纳税人痛苦程度的,不仅有税收的高低,更重要的是税收的用途。通俗地讲,如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的不满程度会低于“取之于民,用之于少数人”。而中国大陆公众情绪的不满,不仅仅针对税收负担,而是包含了复杂的制度变量——
第一,税收制度不合理。以个人所得税为例,白领阶层成为纳税主体,而企业家、富豪则很容易通过少拿工资、家庭成本列入公司账户抵税的方式避税。在房价飙升的一线城市,“白领贫困化”现象已经相当突出。此外,中国在基尼系数达到0.5左右(与美国相当)的情况下,迟迟不开征遗产税、资本利得税,无疑是纵容了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
第二,高房价问题的实质是政府变相征税。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房地产相关产业对GDP贡献高达三成,而卖地收入更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收入来源,一些城市甚至占到财政收入一半左右。在多数国家,私有土地是公民最重要的财产,而中国的土地国有制度则为地方政府创造了源源不断的财源。百姓买房,也只能买到70年的土地使用权。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在十倍以上,甚至高达几十倍。结果,白领沦为房奴。
第三,央企垄断对公众多重掠夺。央企垄断涉及石油、电力、通信、金融等很多关系公众日常生活成本的领域。首先,垄断降低竞争效率,导致高价格,侵蚀公众福利。其次,由于公司治理的难题,国企本身必然是管理低效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发现,2001-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积获得利润总额为49174.8亿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68%,但这些利润主要来自国企享受的种种政策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成本和土地及资源租金等),若还原真实成本并对垄断所致的超额利润予以扣除,则2001-2008年国有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再次,央企的利润不会像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所说的那样成为“全民储蓄”,而是会沦为少数人的馅饼。2008年垄断行业员工占全国就业人群8%,而工资却占全国50%。最高行业平均收入与最低行业平均收入的差距的高达15倍,创造了世界记录。央企,已经成为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源泉。
第四,法治不彰,导致公众再次被掠夺。由于司法体系缺乏独立,加之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在利益的裹挟之下,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层出不穷。结果就是导致环境污染失控、食品安全防线完全失守。这些因素都会通过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最终提高公众的生活成本。这就是经济学上的“外部效应”:企业把生产成本通过污染环境的方式转嫁给社会公众。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企业对工人安全防护投资不足,导致大量职业病(如尘肺病等)。结果,工人辛苦多年的积蓄还不够看病的,这显然也是对工人利益的掠夺。
房价问题、央企问题、法治问题,都构成了对公众的“隐性税收”,加大了公众生活成本,降低了实际收入。而且,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是财富的不合理分配,导致社会收入分配以“不正义的方式”迅速扩大。据世界银行的报告,目前中国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而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已经从1980年的65%下降到了2007年的39.7%,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如果从税收的用途来看,问题就更加突出了。
中国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央企资源,不可谓不雄厚,但其主要用途却是养人(臃肿的公务员队伍)和投资。结果出现了“铁公机”投资大干快上、三公消费几近失控、各种大型活动(奥运会、世博会、世园会、亚运会、大运会)此起彼伏,各地政府招商引资催生大量重复投资和过度投资。而到了关乎民生的教育、社保、医疗等关键领域,总是捉襟见肘。2006年中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18.73%,同期日本为2.38%,英国为4.19%,韩国为5.06%,法国为6.5%,加拿大为7.1%,美国为9.9%。相反,世界很多国家的社会福利支出是其财政总支出 中的最大项目,一般都在30%以上,德国更是高达71.49%
在中国大陆,说到底,所谓征税,是把老百姓的收入通过一个合法的方式,转到政府手里。如果组建一个国家或政府的目的,是让老百姓的生活过得更幸福的话,没有比财富和收入影响更大的。保护财产、控制征税,是任何一个政治家或者政府应该坚守的核心底线。
中国的财政赤字占本国GDP2%多,美国16000多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DP14.5%左右,比中国高出12个百分点。但美国赤字这么高,是因为政府征税少;而中国的财务状况这么好,是因为征税高,税收占GDP的比例比美国多出10个百分点。比如,在2011年上半年,陕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7.2%,各项税收增长39.3%。这是荒唐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是非常严重的政治生态问题,任何良心社会都不应容忍。
靠投资带动的投资增长,往往只是短期的繁荣,昙花一现。中国在过去3年,已经把所有的刺激手段都用尽了,甚至通过“铁公鸡”来刺激经济增长。这次温州的动车组相撞,只是一个开端,更严重的问题到以后才能慢慢地看到。
中国在过去30年经济的快速增长证明了:市场经济是实现人类解放、增加个人自由、增加个人财富水平的根本出路;如果这个过程出现停滞或者逆运行,整个社会的自由、福利和福祉都会出现倒退,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
过去3年,政府对经济生活的管制越来越强化。2003年之前,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对政府的过度膨胀进行一次修正,但是从2004年开始到现在,几乎没有对政府的过度开支、机构人员过多进行调整过。若政府手头拥有权力越大,决策、管制、审批权越多,普通大众要得到资源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靠关系了。
现实中,最好的办法是朝更市场化的方向迈进,在中国推动市场经济理念太难了。包括张维迎、周其仁在内的我们这些人尽量地推动市场的理念,让更多的老百姓明白——对大多数没有权没有势的人来说,真正能让他们得到公平机会的,恰恰是公平而充分的市场机制。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已经保持十几年超高速增长了,每年的增速,差不多都是GDP增速的两倍,有些年份甚至更高。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的计算,按全口径计算(政府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的中国宏观税负,在2009年为32.2%,这不仅大大高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和欧美等发达国家比较也不算低。不久前,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的财税权威专家又计算出,2010年中国政府的宏观税负又进一步增加到34.5%。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低收入国家的宏观税负较宜为13%左右,中上收入国家应该是23%左右,高收入国家是30%左右。中国目前还是一个中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已经达到了34.5%,这意味着什么?
现在需要进一步理清的问题是:近些年来中国税收超高速增长的原因是什么?其内在机理又是怎样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央政府决策层、包括财政部、国税局一直有较强的增加税收收入的冲动,并将其作为行政目标。近些年来,尽管在《福布斯》杂志公布的一些主要国家的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的排名一直位列前三甲,但是财政部和国税局一再对此加以否认,并一直认为中国的宏观税负不高,因而从来没有真正把减税富民作为自己的政策选项。比如,201010月,国税局局长肖捷曾在《改革》杂志上撰文,明确指出:“政府集中的税收收入还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公共支出需求,有必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合理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肖捷认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宏观税负不仅有上升的需要,也有提升的空间。他还透露,在下一个十年,中国税收增长的弹性系数总体上仍可能继续保持大于1的态势,即政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目前的水平上仍有继续上升的空间和条件。由此看来,继续提高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过去是、且未来仍将是财政部和国税局的主要行政目标。
这一整体政策导向,与十七大报告提出乃至在“十二五规划”中所确立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似乎是相悖的。因为,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税收、劳动者报酬和企业营业盈余三分法来看,如果中国税收增长的弹性系数总体上仍继续保持大于1的态势,只能会减少劳动者收入和企业盈余的份额。换句话说,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期,即使国民收入的“蛋糕”被不断做大,如果政府税收仍保持持续的超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和企业利润的相对份额必定会相应减少。据此来看,财政部和国税局的基本政策导向和行政目标,是推动近些年中国政府税收超高速增长的“来自上头”的主要动力。
第二,到目前为止,各级政府包括财税部门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在任何社会中政府税收都只是一种“必要的恶”,并不是税收征收得越多越好。在前两年一篇题为“税收不是好东西”的访谈中,笔者曾指出,之所以说“税收不是好东西”,有三点理由:一,按照经济学和财政学的基本原理,在给定的市场需求函数下,任何开征新一种产品税(如燃油税基本上属于这一种)、资源税或提高其税率,均会减少该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或供给,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三角形的“无谓损失”,即减少社会总福利。这也就是经济学家们常说的“哈伯格三角”;二,从宏观经济学上来看,企业所得税的增收会降低企业盈利水平,削弱了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个人所得税的增收,则会降低劳动收益率,抑制劳动供给;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增收,会抑制民间消费,因而从整体上来说,政府增加税收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三,从税法学原理上来说,政府对企业和个人增收任何税收,都是政府公权力对个人私有产权的侵犯。但是,离开赋税,国家机器将不能运转,政府也无法向社会提供任何单个人所无法提供的一些必要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是任何一个社会的“必要的恶”。“必要的恶”,毕竟是“恶”。“恶”,尽管不可能被尽除,但从福利经济学原理上来看,就应该尽量减少。
由于对税收的这一本质并没有恰当认识,导致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的官员多年来一直认为政府的财政收入是越多越好。现在大多数地方政府在报政绩时,一个是会报本地区的GDP增加了多少,另一个就是会报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增加了多少。在这一错误观念的引领下,2000年以来,按照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当年的财税增长目标和当年的实际完成情况,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每年差不多都完成当年预算目标的170%以上,有好几年都超过预算目标的200%,甚至300%。这一现象竟然没有引起决策层和社会各界的注意。正是因为各级政府均把税收增长作一个政绩来考核、来炫耀,才导致各级财税部门总是层层加码。
第三,按照财政部长谢旭人的说法,中国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对中国近些年税收的连年快速增加起了很大的作用。在税务系统信息化中,自19943月开始实行并在近些年不断完善的“金税工程”贡献巨大。通过引入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等手段,金税工程大幅度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的逃税问题。据有关专家研究,在金税工程前期三个紧密衔接的子系统──即“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系统”──基础上,经过第二和第三期建设,目前金税工程在主体软件CTAIS(中国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有35个模块的管理、征收、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监控七子系统,并在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形成了数万人的信息技术队伍。目前,国税系统的网络建设已经覆盖了全国区县(含)以上国税机关,形成了总局、省局、地市局、区县局的四级广域网。有了如此发达的金税工程和如此庞大的税务征收人员和信息技术队伍,税收征收率(实征税收与应征税收的百分比)不断提高,应该是自然的。
第四,各级税务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征税目标,在不少地方采取了超额征税部分留成发奖金的激励制度。从激励经济学上来说,这是一个很强的激励兼容机制。在此激励机制中,每一个税务局和税务员人员在征税时,往往只考虑完成和超额完成自己的征税目标,以期得到更多的留成和更多奖金,而很少考虑到纳税人的福利减少问题,更不可能意识到自己从每个纳税人那里征到更多的税,在宏观上是在“边际地”减少国内需求和减弱企业的竞争力,并会造成一定的社会福利净损失。庞大的税务人员和信息技术队伍,先进的网络信息设备和技术,加上激励兼容的征税奖惩制度等,无疑是推动近些年中国税收高速增长和宏观税负不断提高的重要因素。
上述推动中国政府税收高速增长的因素,也导致了中国税务系统的征税成本快速增加,换句话说,庞大的税务部门所花纳税人的钱也在快速增长。按照香港城市大学吴木銮不久前所做的一项研究,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中国的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大约是3.12%,而1996年比重是4.73%;有人估计现在的征税成本现在大约是5%8%。广东商学院于海峰教授调查数据则显示中国的征税成本或更高:一个地级市的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成本是8.87%,如果加上基建成本,税收经费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是13.14%;而另一个地级市地方税务局的征税成本达19.29%。相比之下,美国的征税成本大约为0.58%,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另外,吴木銮在“税务利维坦”一文中还发现,在中国近些年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税务基建费用大增:“税务机关似乎形成了对基建的某种偏好。从办公楼,再到培训中心,再到计算机中心,再到宿舍楼,有的仅拥有百余人的税务局坐拥二三十层的豪华办公楼。因此中央审计报告指出,抽查的税务机关过半超标建房。有的地方地税和国税之间还形成了攀比,地税盖起了豪华大楼,国税也在原有的办公楼基础上加建或重新装修。”
在中国政府税收保持十多年超高速增长、且目前增长势头仍然不减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决策层和全社会似应重新思考以下几个问题:一个社会的税负是否越高越好?中国财政部和国税系统每年所定的不断税收增长的政策目标是否与十七大报告和“十二五规划”中所确定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这一基本国策相冲突?一个不受任何制约的“税收利维坦”是否是可控的?谁来约束和制约税务部门无限制征税的冲动?税收这样快速增加的长期经济社会影响又是什么?而政府目前每年征到的十几万亿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又是如何用的?这难道不是中国政治体制运行的一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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