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3 15:35:52
近日,方舟子妻、现任新华社记者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的消息再
度进入公众视野。海内外100多位学人发表签名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
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公开信》首段指
出,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
闻之一,就是贵院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然
而,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迄今仍未见到处理结
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之所以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除
了她是“方舟子妻”、现任新华社记者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硕士学位为贵
院所授予。”因此,公开信表达对这一事件的严重关注。
中国广播网3月1日报导引述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对此事件
的表态,杨帆说,他的签字代表他的态度。他并不是说刘菊花的论文一
定是抄袭了,但他坚决反对一切学术作假行为。他希望社科院认真核查
此事,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公开信》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
式,主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先生,并抄送中国社会科
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管理司、教育部社
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员。但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刘
迎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没有接到这封公开信。对于记者的提问“刘菊
花涉嫌抄袭事件已经很久了,为什么中科院迟迟没有做出处理结果
呢?”,刘表示:“我没听说有为什么要处理”。
对此事,方舟子则回应称,信里很多东西跟事实不符“纠正她10年前
一篇硕士论文,150多个人上书要求查这个本身就是非常可笑的,我妻子
她又不是一个公众人物,像她这种情况,我估计全国90%以上的硕士生
他们都是这么写论文,引用别人注明了出处,不做改写也可以的。”对于
刘菊花是否为公众人物,时评家李剑芒撰文表示,“公共人物”是美国法
律上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的引进是为了解决公共人物的起诉诽谤案的
问题。美国法律对公共人物定义分两类;第一类叫“公共人物”;包括当不
限于政府官员,社会名流,企业界领袖,娱乐,运动明星,等等引起大
面积公共关注的人物。第二类叫“有限目的的公共人物“;包括一切在有争
议的社会问题上试图采取主动态度影响公众的人们。美国法律对公共人
物最严格的是官员,而对社会名流宽松一些(如Sullivan诽谤案,诽谤官
员不成立,而Wally Butts诽谤案,诽谤社会名流成立),可中国的质疑
派把公共人物反着用;对官员不闻不问,对社会名流鸡蛋里挑骨头。
李剑芒文章说,中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公共人物”这个概念。现在
学者们要真正讨论建立与美国类似的法律概念。而刘菊花是《网络奇才
方舟子》的作者,作为新华社记者,她在方舟子这个有争议人物上试图
采取主动态度影响公众。在工信部推出有争议的绿坝软件时;刘菊花连
续发表数篇支持文章,甚至涉嫌伪造统计数据(声称绿坝得到92%的支
持率);那么她满足美国第二类公共人物的定义,也满足中国建议稿中
关于公共人物定义的第四类。“请问方舟子,你凭借的是哪国的公共人物
定义断定刘菊花不是公共人物?!”
对这起争议颇多的抄袭事件,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保印认为:“涉
及机构必须调查并回应,学术打假,追溯无时限。“无论学术打假事件涉
及到哪一个人,涉及机构必须迅速做出回应,我们不能拿历史上的不规
范为今天辩白,在国际上的学术规范的做法造假是没有追溯时限的,只
要你的文章发表了或者是通过你的学术论文谋求了不该得到的利益,这
样的行为都应该及时的得到纠正。”
刘菊花是新华社记者。2009年6月,她参与写作的《计算机预装过
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一文,因其中含有“9成
以上网民支持绿坝”的论点而在互联网上引起强烈争议。《法治周末》
2011年4月27日题为《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的文章中
引用“亦明经过其他举报人的讨论结果”指出,“刘菊花的这篇题为《国际
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的论文约31000字,共有159个自
然段,其中146个自然段(约28000字)含有来自他人的文字,但只有70个
自然段含有标明出处的“注释”。其中第二章第一节1600余字,出自刘菊
花之手的文字,最多不过118字,即只有7%的‘自主率’”。2011年4月28
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
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文中刘菊花回应说,“这篇低水平硕士论
文,应该是我唯一的弱点,此后更没有任何泼污抹黑能影响到我。”
海内外100多位学人发表签名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中还指出,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
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
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刘不仅对其涉嫌剽窃
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
的嘲讽和谩骂,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
严重的程度。
上述表明,刘菊花不仅是公共人物,而且还是一个自己都承认“低水
平”的公共人物。但“打假”的方舟子,不仅为妻子偏护,而且对对其他公
共人物不惜重金以“造假”泼污抹黑。比如方、韩之战闹得不可开交之
际,有闻方舟子花大价钱上英国媒体刊登其对韩寒成名作的诸多“分
析”,他刊登文章的版面竟是广告版!而众所周知这种版面是要花多少钱
的,少则几十万美金,多则上百万!方舟子此举企图误导不明真相的民
众,但实则更使他的猥琐心理大白于天下:他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进行
宣传。有人说:是他处于劣势想翻盘,但事实上他打假失败,遭人嘲笑
的事远不止这一起,而他一个“职业打假人”更是不可能拿出几十万美元
的宣传经费。这钱,是谁出的?,目的是什么?!
作为“职业打假人”,方舟子善于捕捉对手的薄弱环节,但他这次却
一反常态,选择了韩寒抨击应试教育的《三重门》,这是韩寒多年前的
文章,韩寒的同学都纷纷见证韩寒当时写作的情形,也做证韩寒当时将
写作的段子给他们看。
在方舟子事件之前,同样有一起惊动全国的事件,那就是孔庆东放
出“香港人是狗”的言论,之后他快速地从港民公敌变为全民公敌,很多
网民对他进行了深度挖掘,他身为北大中文系资深教授,曾经多次参加
高考出题工作,曾被誉为“高考语文第一人”,而在网民的“深度挖掘”之
下,他被发现了故意提高考试难度等行为,这在中国教育界的震动无异
于政治界的“总统贪污”,如果继续挖掘,很可能造成教育界的“全面洗
牌”,对他们来说“形势十分严峻”!而就在这时,方、韩之争开战了,迅
速转移了民众视线,并且直指韩寒揭露应试教育的作品《三重门》,方
舟子更是一改往事接受采访时强调的“还原事实真相”,而是反复强调“我
质疑韩寒是为了让青少年好好读书”。他一方面转移了民众视线,另一方
面使民众对反对应试教育的力量产生了怀疑,可谓一箭双雕!以上种种
现象表明:方舟子这次的“打假”,其大后台就是孔庆东!这无疑是学术
界又一大案。
然而,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多年前的著作最近被读者指出涉
嫌抄袭。一位读者比对了他的《青楼文化》一书以及南开大学教授陶慕
宁等学者的作品,认为存在剽窃行为。这位读者以“莱卡”为名在网络论
坛指出,孔庆东的剽窃不是简单的照搬,而是改头换面。“就像是偷了人
家一辆汽车,使用前重新喷喷漆。
在回答中国青年报记者求证时,南开中文系古代文学教授陶慕宁
说,孔庆东的确抄袭了自己的作品。陶慕宁于1993年出版了《青楼文学
与中国文化》。这是一部大约25万字、被同行引用颇多的古代文学研究
著作,2006年再版。他还在南开大学中文系长期为高年级本科学生开设
同名的选修课。主攻中国现代文学的孔庆东,最早于1995年在中国经济
出版社出版了《青楼文化》,2008年改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全书10
万字左右。“莱卡”认为,两部介绍青楼文化的作品,文字不完全等同,问
题在于两位作者引用的文献材料、这些材料出现的次序、作者对于材料
的总结都大致相同,属于窃取文义。譬如,陶慕宁指出,“‘青楼’一词起
初与妓女丝毫无涉,只是一种阀阅之家的代称”,至唐代才比较广泛地指
代妓女所居。他以曹植《美女篇》、《太平御览》、《晋书·麴允传》、
江总《闺怨诗》、江淹《西洲曲》、傅玄《艳歌行》等的词句为证。
陶慕宁对记者证实,“青楼”的出处是他通过研究、考据得来的。而
孔庆东写的是:“‘青楼’一词,起初所指并非妓院,而只是一般比较华丽
的屋宇,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他同样引用了曹植《美女篇》、
《太平御览》、《晋书·麴允传》、江总《闺怨诗》、江淹《西洲曲》、
傅玄《艳歌行》等的词句。“实事求是看他的东西,再看我的东西,就会
明白,他确实抄袭。”孔庆东在书中一处专门注明了“据陶慕宁先生钩
辑”。陶慕宁说,孔庆东通篇只提了这么一句,其他部分不再注明来源,
看上去“好像都是他自己的见解了”,“其实后面还是我的”。陶慕宁最早注
意到孔庆东的作品不是《青楼文化》,而是《空山疯语》,其中有130多
页的篇幅涉及青楼文化,内容与《青楼文化》一书大致无异。该书封底
称,“酣畅淋漓地展现了作者渊博丰厚的学识和轻松活泼的语言天赋”。大
约在3年前,陶慕宁家人无意间读到《空山疯语》。当时,他的女儿一位
文学专业毕业生,仔细读了一遍,拍案大怒,发现基本“变相地照搬”了
陶慕宁的作品。后来,陶慕宁指导的一些研究生也发现了孔庆东作品中
的抄袭行为,想要公开撰文点名批评。但陶慕宁说,自己虽然被抄得“很
不愉快”,但自身事务繁忙,无暇顾及。而且孔庆东近年来知名度较高,
自己不愿被视为那种“借打名人给自己出名的人”。
如今,陶慕宁也注意到“莱卡”对于孔庆东涉嫌抄袭的指责。他认
为,孔庆东做的是“非常低级的抄袭”,“能看得出来他没有(学术)研
究。”陶慕宁说:“我自己写的东西,我心里太有数了,你抄没抄,我一眼
就看得出来。”“莱卡”还指出,孔庆东《青楼文化》还与上海大学社会学
教授刘达临1993年的著作《中国古代性文化》的描写如出一辙。
孔庆东本人公开表达过对抄袭的批评。在自己主持的一档网络视频
节目中,他针对“方舟子举报朱学勤抄袭事件”点评指出:“我们要看到中
国学术界的学风的确非常不正,抄袭的事情特别多,当然界定什么是抄
袭,这个要非常谨慎。但是不规范的这种做法是非常多的,我本人在学
术界,我自己就看到大量的抄袭的现象,实实在在的抄袭,整段整段
的,甚至整篇整篇。当然发生在学生身上,主要是我们老师要求不严,
但是也有一些发生在学者身上。我觉得这个时代,不是一两个人的问
题,我们要反省,我们的学术制度是有错误的。”
“我们国家勇于打假的人太少了,还不够,我们不但要向复旦大学挑
战,还要向北大、清华(挑战),我们要严格要求自我,加强监督,净
化学术风气。”孔庆东说。
其实,孔庆东不敢说的是,他的抄袭,源头在何处;祖宗是谁。
1938年5月,毛泽东写了一部《论持久战》,初步总结了全国抗战
的经验,批驳了当时盛行的种种错误观点,系统阐明了党的抗日持久战
方针。在这篇著作中,毛泽东分析了中、日两国的社会形态、双方战争
的性质、战争要素的强弱状况、国际社会的支持与否,指出抗日战争是
持久战,最后的胜利属于中国。他还提出了抗日战争必将经过战略防
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三个阶段。他强调“兵民是胜利之本”,抗战胜
利的唯一、正确道路是实行人民战争!直到文革期间的宣传包括电影,
都大肆宣扬《论持久战》是毛泽东创作的,成为“毛泽东思想永放光
芒”的经典。
然而,《论持久战》却真不是毛泽东发明创造的。在中国最早提出
持久战的,是兵学家蒋百里。早在1920年代,蒋百里先生就很有预见的
提出了,对中国最大威胁的国家是日本,且中、日两国必有一战;1937
年初,蒋百里最重要军事论著集《国防论》出版,轰动一时。扉页题词
是:“万语千言,只是告诉大家一句话,中国是有办法的”。在《国防论》
中,他首次提出了抗日持久战的军事理论。蒋百里的主要论点是:第
一:用空间换时间,“胜也罢,负也罢,就是不要和它讲和”;第二:不畏
鲸吞,只怕蚕食,全面抗战;第三:开战上海,利用地理条件减弱日军
攻势,阻日军到第二棱线(湖南)形成对峙,形成长期战场。蒋百里并
且犀利地指出,中国不是工业国,是农业国。对工业国,占领其关键地
区它就只好投降,比如纽约就是半个美国,大阪就是半个日本。但对农
业国,即使占领它最重要的沿海地区也不要紧,农业国是松散的,没有
要害可抓。所以,蒋百里的结论是:“抗日必须以国民为本,打持久战”。
此后,中、日正式交战,蒋百里的持久战思想,被小诸葛白崇禧在国防
军事会议上提出,并得到了蒋介石的批准,再付诸实施。后来的战争
中,国民党一再退让,小日本只花了半年多的时间,就占领了半个多中
国,就是根据这个战略方针。“以退为进,以空间换时间,让小日本陷进
去,再拖住它”。先有蒋百里的持久战思想(1937年提出),后有毛泽东
的《论持久战》(1938年写)。
但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写出来后,在中共统治的地区,遭到一些
地方抵制,比如中共长江局就不肯发行。《论持久战》中,隐含了另一
个思想:毛泽东认为让国民党和日本人干起来,可以消耗国民党的有生
力量;让苏联和日本人干起来,中国可以鱼翁得利!长江局认为,该书
动机不纯,与国共合作、举国抗日,同仇敌忾的气氛相冲突。
如今,虽然大陆学术造假人人喊打,人人鄙视,但这种风气却屡禁
不止,从上海交通大学“汉芯造假门”到西安交通大学的李连生学术造假
骗取国家级大奖,学术造假愈演愈烈。而山东省枣庄电视台副台长张静
评副高级职称的10篇论文竟然都涉嫌抄袭,有的甚至整篇文章连标点符
号都一模一样。但张静不仅官运亨通,她还被评为2010年度枣庄市有突
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追根溯源,这种官场风气有其老祖宗,学术欺骗
有着历史渊源。
当今中国,这种抄袭情况很普遍,不仅是大学教授评职称的捷径,
一般人更加是抄袭,连“打假”都抄袭。中国大陆,已经成为“造假”、“欺
骗”、“忽悠”的超级大国。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领导下,抄袭能评
职称,抄袭能涨工资,抄袭能能名成家,抄袭能官员亨通,发财致富,
抄袭能成伟大的“中国特色”。唯一的遗憾,就是除了和平奖外其他诺贝尔
奖一个也得不到,中国崛起在谎言中。
按照毛泽东的《论持久战》隐含了另一个思想“消耗国民党的有生力
量”的启发;方舟子和孔庆东“打假”和“抄袭”,都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他
们都是毛主席的好学生。
顺便说清楚,笔者也是毛主席的好学生。笔者写博客有注明:“一个
中国国籍的中国人;说点表达自己想法的话。说明:本博文章并非所有
的都是原创,不少资料来自网络,经笔者筛选、加工、综述后独立成
篇。”说明白一点,所谓“筛选、加工、综合”,都无非是抄袭和剽窃了别
人的成果。这不是“好汉做事好汉当”,而是“做婊子可以,立牌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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