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8 July 2012

外逃贪官的“篱笆墙”与“遮羞布”

外逃贪官的“篱笆墙”与“遮羞布”_颜昌海的博客


据悉,美国政府计划于2012年底公布中国大陆官员子女在美的资料与资产,参议院建议先公布中国大陆“判刑官员”子女的资料、房产、存款。美国国税局驻北京办事处电话:010-85313983010-85314287。并欢迎中国大陆人举报移民美国的华人隐匿银行存款、房产等资产,美国税局为举报人保密,并给与涉税金额15-30%的奖励。
近日,香港明报报道,英国国会成立的独立机构“税制公正网络”发表报告,估计截至2010年底,全球富豪藏于各个“避税天堂”的资产,保守估计达到21万亿美元(163万亿港元,相当于美国和日本GDP总和),当中四成半来自发展国和非西方富国,并以中国大陆情况最严重;中国大陆大陆估计有1.189万亿美元(约9.2万亿港元)被转移海外,相当于全球“隐形财富”5%。报告指大量隐形财富透过全球50大私营银行,流入香港、瑞士和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
今次报告由“税制公正网络”委托麦肯锡顾问公司前首席经济学家亨利,参照世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多国央行及联合国等数据分析撰写。报告重点针对139个发展中国大陆家及非西方富国的情况,作出分析,指出很多产油国的富豪,都将财富暗中转移到海外银行帐户。以沙特为例,自1970年代中以来已有2.39万亿港元资金转移海外,尼日利亚亦有2.37万亿被撤走,没应用于本国投资。至于中国大陆,截至2010年,转移到外国避税的财富,估计多达9.2万亿港元,在139个发展国及非西方富国中居首。排第二的是俄罗斯。自1990年代初苏联瓦解推行私有化以来,大量昔日国企落在少数寡头财阀及利益集团手上,估计有6万亿港元秘密资产被他们移离俄罗斯。假如一众发展中国大陆家能从他们手中,收回相关欠税,根本就毋须欠下总额高达4.1万亿美元(32万亿港元)外债。报告又指,这些隐形资产主要透过全球50大主要私营银行处理,估计截至2010年底,它们为客户处理的跨国投资资产总额超过12.1万亿美元(94万亿港元),其中瑞银、瑞信及高盛这3间大行约9.2万客户,便拥有约9.8万亿美元(76万亿港元)的海外财富,反映税制不公、贫富悬殊问题严峻。
美国媒体报道,当反腐败调查员开始调查中国大陆的高铁项目时,现铁道部总工程师张曙光在洛杉矶县拥有一座五卧五浴的地中海风格的住宅。张曙光9年前购置了胡桃市这座价值84万美元的住宅,据报道当时他的月收入仅为365美元。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搬到当地,这使得调查员们怀疑他打算逃离中国大陆与她们会合。这一事件使得56岁的张曙光成为中国大陆人所谓的“裸官”。“裸官”指的是将家人和资产转移到海外、自己也准备择机出逃的官员。
随着薄熙来在3月份下台,官员腐败问题在今年政府议程上的位置升至顶峰。在针对薄熙来的指控中,他的妻子将夫妻俩的财产通过在境外与英国人尼尔·伍德一起设立的贸易公司转移出国,她被控杀害了尼尔·伍德。两人的孩子薄瓜瓜被送到海外留学,先是在哈罗公学,然后是牛津,最近则是在哈佛的肯尼迪学院。这种行为在中国大陆官场中如此“盛行”,以至于中共的最高纪检机构正在制定一项“反出逃”计划。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我们应当建立一个更加严密和有效的机制,防止不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逃。”
据《中国大陆经济周刊》报道,在过去12年中,包括国有企业高管在内的共计1.8487万名官员因涉嫌试图携带贪污的公款外逃被抓获。这本杂志描述了典型的“裸官”形象:50多岁,即将退休,聚敛了至少1300万美元的财富。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无意中公开了一份绝密的研究报告,显示从1990年代中期到2008年,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数万名官员将共计8000亿元人民币转移到海外。华盛顿的“健全国际金融体系”项目追踪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官员的非法资金外流。该机构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000年到2009年间,中国大陆的非法外流资金以2.7万亿美元高居全球各国之首(是第二名墨西哥的5倍)。
这些外流资金的首选目的地是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美国境内,洛杉矶则位居榜首。长期担任胡桃市议会议员的林恩成几年前在朋友的家中见到过张曙光,他说:“洛杉矶是这些人的避难所。他们把妻子和孩子送到海外,自己继续在中国大陆工作,以便能将钱转移到海外……这些家伙想把钱弄出中国大陆并且保持身份的秘密。”
人们将自己的配偶和子女送到海外并非一定说明他们腐败——例如,许多中国大陆人更青睐于海外的教育——但是,当出现居家外迁的情形,当局就会推测这名官员没有在中国大陆长住的打算。中国人民大学的腐败问题专家何家弘说:“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官员对中央政府已经丧失了信念。他们心里只想着照顾自己的家人,而将国家至于不顾。”现在,中国大陆的中等收入和高收入者都是国际观光线路上的常客,他们充斥着大多数欧洲城市的“爱马仕”专卖店和“香奈儿”专卖店。包括国企高官在内的中国大陆官员通常都有两本护照,一本用于公务活动,一本用于私人旅行。何家弘说:“政府很难控制这一点。他们可以保留你的公务护照,但是大多数人都还有一本私人护照,他们可以用这本护照出国。”
对于政府实施的每一项新限制,人们总能找出其中的漏洞并加以应对。比如说,假离婚。香港政治学者丁学良说:“中国共产党对于拥有绿卡或是外国护照的官员及其家属的管理非常严格。一经查实,即宣告此人政治生涯的结束。但是人们会在名义上离婚,然后再结婚。”2010年四川省的一个案例中,一家电信公司的官员李向东与妻子离婚,把妻子送到加拿大。在将要因侵吞6000万美元而被捕的前一天,李离开了中国大陆,与妻子会合。
中国大陆法律禁止公民在一年中将5万美元以上的金钱带出国,但是要规避这一限制非常容易。大陆的狂赌者频繁通过澳门的赌场洗钱。最流行的方法是建立一家进口公司,然后夸大发票数额,将多于要求数目的钱转移到海外。西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家史宗翰说:“中国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公司。每年有数以万亿计的美元通过贸易单据跨越中国大陆国境。伪造的单据让人们在外汇监管者的眼皮底下转移大额资金。”这些方法取决于你的胆子和创造力。温州一个区的党委书记杨湘洪2008年为其女儿在巴黎安排了一场婚礼,随后在一次出访时叛逃,他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受贿1200万美元。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没以自己兄弟的名字在南太平洋岛国瑙鲁取得了第二本护照,2010年在因腐败丑闻被调查后试图移居加拿大。他差一点就逃走了,但是回香港接其情妇时碰到了麻烦。他俩在新加坡被警察拦下,被迫返回中国大陆,在那里被捕。……
针对中国大陆官员外逃愈演愈烈,河北工程大学医学院副教授王刚不久前曾上书中央,呼吁中国大陆领导人打击腐败和治理社会不公。他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中纪委和监察部是向老百姓做秀,向上级领导做样,没有真正的监督机制和真正的民主:“他们也知道这些事情都于事无补。中国的事情就是没有监督机制,体制之内互相监督这是不可能的。无论设多少机构、多少设施、多少文件都不顶用。他们都知道要做做样子,总要有个交代。否则的话,他们就无作为。他们是解决不了自身问题的。七、八十年前黄元培和毛泽东在延安的对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没有民主靠自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中国大陆近年来究竟有多少外逃官员,外逃官员究竟侵吞和卷走多少资产,除了网络间不时爆出惊人的数字外,可谓“哥德巴赫猜想”。王刚认为:“最现实的就是给人民群众以监督的权利。真正地相信群众,让群众去监督,这是最有效的。从长远来说,逐步要完成多党制的机制,不同党派之间要互相监督,这是有效的。那么,要一步步走的话,首先要有言论自由,然后再一步步走向民主宪政这么个道路。”
中国宪政选举专家姚立法表示,中国大陆目前的防止官员外逃办法充其量是短暂地减轻症状,根本无法去除病根:“因为有问题的官员,他们外出聚会也很多,制定这个规定也好,执行这个规定也好,特别是执行规定的过程中,还有很多可乘之机。第一,这些并不是第一次作出这样的规定;第二,这规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它只是表面文章。可能一时或在某个阶段起一定的作用。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姚立法表示:“尤其想防止官员腐败中国共产党非常清楚,防止官员腐败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官员权力的来源要具有合法性,人民要是国家的真正的主人。人民要有权力制约权利。还有开放报禁,人民有结社的权利,起码要保证人民选举权要有真实性。”
按照以上王刚和姚立法的观点,防止违纪违法官员外逃的关键还是制度的建设。官方称为防止官员外逃是“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其实是目前中国大陆的政治制度使防止官员外逃工作变得长期、复杂和艰巨。
《北京青年报》报道说,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大陆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是由中央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课题组于 20086月完成的,最近才公布于央行网站。国际反腐机构 “透明国际” 组织亚太事务负责人廖然就此表示,中国大陆有18千官员得以携带8000亿元款项外逃,并不令人惊讶:“我觉得这个一点都不奇怪,因为现在的中国确实是开放。在全国,以前有北京、上海和广州三个指定的口岸,但是像重庆等很多二线城市都有定期的航班飞国外。而且广东跟港澳交界,广西、云南跟东南亚国家交界,那些口岸每天有大量的人员进出,这些查都查不过来的。”
央行的报告指出,近年由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典型个案不胜枚举,他们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是北美、澳大利亚及东南亚。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国大陆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签证的,先到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再伺机过渡。有相当多的大陆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再逃到其他国家。报告还指出,中国大陆腐败分子转移资金的重点地区有:东南亚多国、美国、加拿大、以及与中国大陆无引渡协议的一些小国。而“主要中转地区”有香港和澳门。此外,这些贪官还把非洲、拉美、东欧等一些反腐法制不健全或与中国大陆未签署引渡协议的小国,如斐济、厄瓜多尔等作为跳板。报告还揭示了中国大陆贪官转移财产的8大手段,包括:现金走私、替代性汇款、经常项目造假、海外投资、信用卡消费、离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透过境外特殊关系人转移等。报告建议建立信息共享,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海关建立反洗钱数据查询通报机制,与国外情报机构交流。
“透明”国际的廖然认为,中国大陆要想有效遏制腐败,就应该实施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健全税收制度等:“我觉得中国最大问题还是税收问题。我不明白税务部门是怎么搞的,我觉得首先是要把个人身份证制度抓起来,在银行开第二个户头不那么容易;第二,官员申报财产制度要建立起来;第三,税收制度一定要建立起来。如果把这几个制度建立起来的话,中国的腐败最起码可以减少一半。”
美国民间机构“劳改基金会”的杨莉藜认为,中国大陆仅靠出台各种规定来反腐败是难以有成效的,必须有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独立的媒体等才可能遏制腐败蔓延:“中共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法,试图遏制腐败。但是现在看来起不到根本的作用。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痛下决心进行刮骨疗毒的方法,比如对制度的监督、对权力的制衡、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真正来防止腐败的发生和扩散的方法没有采用,而是用了一些小打小闹的方法。实际上这就是补漏,而不是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指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这是2011年一年外逃贪官的官方统计数字。可谓“有特色的地方,一定有特产”,全国贪官外逃成风,各省市无一幸免。据媒体发布《中国大陆官员外逃排行榜》显示,地厅级或以上官员,最多的是广东省,170人,卷走1770亿;第二是福建省,102人,卷走365亿;第三是上海市,66人,卷走250亿元。外逃官员较多的省市,还有北京、辽宁、云南、山东、浙江、黑龙江、山西、江苏等。县处级官员外逃的前三名,分别是广东、河南、福建。
各地裸官纷纷外逃,形势已到了遮羞布都被卷走的地步。官位之显赫如省委书记,权力之末座如乡长科长,贪饱就跑,跑了就了。而在当前“复杂艰巨”形势下,不知道又逃了多少?还有多少蠢蠢欲逃?有多少被“成功防堵”?“一批”,只是虚数,充其量是一种政绩用语,未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尊重法律、尊重民意的做法,起码应把被防堵的外逃官员名字统统公布,在大庭广众之下“晒一晒”。
贪官成灾,已是一国政治的诟病;而贪官外逃成风,更是把国家脸面丢到国际上去了。贪官为什么要逃?官媒常常说我们的社会制度比别国都优越,应该是外国贪官逃中国大陆才是啊。为什么我们的官员贪饱了,一门心思就往外国逃?!
公众的反思,不仅着眼在一个“逃”字,更在贪官的一个“贪”字,官员不贪,或不能贪,或不想贪,或不敢贪,不贪又何必外逃?没有贪,不外逃,纪律、监察部门又何必苦心积虑构建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防逃制度体系”?就像一间堆满谷子的仓库,里面养着一群老鼠。如果不把谷子保管好,不把老鼠看管好,老鼠是一定会贪吃谷子的。无他,天性使然。更不堪的是,连看守的猫也禁不住诱惑,不抓老鼠吃谷子,那就杯具了。日复一日,鼠患成灾,粮仓千疮百孔。作为主人,更重要的是关门打老鼠,还是亡羊补牢?正确答案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不关门打老鼠,法律尊严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不能得到捍卫;不亡羊补牢,更多老鼠又将前赴后继,继续为害,子子孙孙无穷尽。
为什么在某些地方,在相当短时间里,经常出现数位厅级干部在同一领域接连“落马”?保先教育、廉政教育轮番上场,纪律、监察部门常抓不懈,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依法办事”,但实际上却是体制内的运作,结论是“自己监督自己,等于没有监督”。试问世界上,谁有本事提着自己头发离开地面的?
贪官屡禁不绝,撇开干部提拔的政治弊端因素,在财政制度建设方面至少存在五个缺陷:其一,上级官员的财产不公开,反而让下级和普通百姓公布财产和收入。原本是上级得“病”,却让下级“吃药”。而官员财产公示,世界民主国家已证明是反腐法宝。其二,管理的公共财产缺失有力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常常是“聋子的耳朵”成了摆设,或是马后炮。没有民众和媒体参与的监督,根本起不到监督的真正作用。其三,百姓和下级不了解本单位的内幕资金往来情况,只有核心层领导了解真实情况,那些属于“机密”。其四,审计检查审计不严格,绝大多数是在走过场,或者审计严格了,司法又蔫吧了。鸡毛撢子高高举起,最后都轻轻落下,毫无威慑作用。其五,财务人员由领导选拔,往往与领导沆瀣一气,成为利益共同体。脚趾头怎能监督脑袋!
世界反贪共识是,没有公开性,没有公民的广泛参与,没有开放自由的新闻舆论监督,就不能形成“众目睽睽难逃脱”的威慑,腐败就不能得到根本遏制。因此,与其纪委、监察的三令五申、苦口婆心,不如践行一个公开透明的“阳光”制度,那就是,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进行全面的政务信息和公共财务公开,政府要敢于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要谦恭地尊重公民知情权、监督权。
扎紧“外逃”篱笆墙不如扯下“遮羞布”。没有遮羞布的阳光政府,“晒”出的不仅仅是政务,更是一种民主态度、一种法律责任、一种民本情怀,是政府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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