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伙亲女孩嘴就被枪毙_颜昌海的博客_凤凰博报
四川小伙亲女孩嘴就被枪毙
2011-11-09 14:41:01 浏览 3255 次 | 评论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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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一国内论坛的部分网友发言,回忆“严打”的1983年:
1983年的案例,一个女孩夏天夜晚在自家院子里洗澡,这时同村一个年龄相仿的 男孩从门前路过,因院墙较低随便伸头看了一眼,被女孩发现,该女大叫“流氓”,男孩 被抓,随即被定为流氓罪给枪毙了。
四川泸州纳溪有一姓王的小伙,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赌敢亲女孩嘴,结果真的去亲了 过路的一女孩。被抓后判死刑,枪毙了,轰动了当地。过了好多年,据说公安给家属赔 偿了200来块钱了事。
1983,郑州市上街区;男女谈恋爱,由于双方家庭条件悬殊过大,女方家长一直 不同意婚事,无奈女方毅然决然和恋人半公开同居以此来要挟父母就犯,女方家长闻之 大怒,叫来众多亲朋好友强行把女抢回并对男青年大打出手。谁知男青年对此女是一往 情深,尽管受到如此待遇也对女方痴心一片,仍隔三差五‘骚扰’女方。女方家长终于下 了毒心,把女儿关在家中洗脑一月有余,硬是诱逼着女儿告男方强奸,并拿出了之前准 备好的“‘证据”……凭着女方家的社会关系,不出一月,男青年命丧刑场。
1983年严打,在成都,法院布告上有一个被枪毙的犯人,19岁,罪名是严打期间“ 强奸未遂”;某村有个青年,在大街上作势拦了一下一个姑娘(开玩笑的那种),被枪 毙了。某青年因为喝多了在马路边尿了一泡就被定罪为“现行流氓罪”送新疆劳改了。
1983年,安徽省蚌埠市,有一个小青年(名叫李和)与一个妓女发生关系不给钱 ,被告强奸。已判刑5年,严打开始,改判15年,布告贴得满街都是。这小子不服,上 诉。第二批严打时数字不够,改判死刑。
某工厂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达的严打指标是30人,超过了5%,据说是给人数少 的小厂子分摊了1%的指标。为了完成任务,把在厕所写脏话的都抓了起来;还有一个 工人更倒霉,他本来在厂子里没什么事,便把他在学生时代的老底翻了出来,他在学校 偷了同学十几元钱,其实被学校处理过了,这次为了凑数,送进了拘留所,最后被判了 2年徒刑。某北京小伙,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洋妞跟别人扭打时被扯开上衣,一时冲动, 上去摸了一把。枪毙。
那时新疆晚上12点(12点相当与北京晚上10点)还在街上的话,基本都会给带回 派出所。若一男一女,俩人分开,只要说错对方的名字,铁定是流氓罪。而且十来岁的 孩子抢个电影票基本也是10年20年的判……,15年以上的都拉到沙漠的监狱里去了。
第一次严打比较严的,只要是有人检举一般的偷窃也马上被抓的。
第一次严打高潮期间,一没有着警服的警察见到一个人自行车棚转悠,喊其“站住” 并对其搜身,发现该人带有螺丝刀一把,认定其为偷自行车贼,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 该人不从,在反抗警察揪住其衣服时,螺丝刀划破警察胳膊,结果归案后被判处死刑。 对其定罪的罪名前面加上“反革命”三个字。
严厉打击偷、抢机动车运动中,一入室盗窃的小偷两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走失主 的摩托车车证、摩托车钥匙然后将摩托车开走,案发后,两部摩托车均没有销赃被追回 发还失主。结果以该小偷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死刑。
一个当年的材料里,最狠的一个,是一女青年和在逃犯罪分子有性行为,结果判刑 了,原因是“客观上起到了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作用”。
一个拉车的在马路上和一个女邋三吵架,女邋三把自己的衣服脱了告他强奸,围观 好几百群众,后来那男的被判流氓罪枪毙了。
一个17岁女孩子初中毕业辍学在家,由于母亲去世,父亲上班,家中无人照顾, 经常和两个小男生往来,也许发生了性关系,由于他们家与居委会很近,肯定瞒不过局 委会老妇女的眼睛。1983年那场严打一来,立刻被逮捕(街道居委会和派出所的“片员” 之前从未对其批评教育过),被冠以“流氓团伙”的罪名,判刑15年。公安破了大案,立 了大功。游街的时候,女孩子茫然的看着远方,她肯定不知道:公安能超额完成严打指 标,有她一分功劳。
这是个发生在苏州的真实事件;人们厂二车间周书记是部队的指导员,举家转业回 来,首次严打,唯一的儿子就此十七岁消失了。当时公判,工厂停工收听广播,当听到 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人们分厂的知情的职工都惊呆了,车间书记、主任:“这是 个很本分的孩子,怎么就这样完了”。在严打前几个月的一天晚上,大维的几个同学约 他出去玩,本不想去,又经不住同学劝,就骑着父亲刚给他参加买的新自行车去了,到 了彩香一农户家,才知同学是为了讨赌输了的一百元钱,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赌得过有妻 儿的农民,农民看到来的人多,就答应归还,参赌的孩子(是首犯)却拿了一百二十多 元,和另外几个都骑车跑了(自行车未锁)。周大维拿起钥匙开锁却被此农民后腰抱住 ,周大维打开钥匙圈上的折叠的削水果刀刺穿了农民一个掌心。被农民抓住灌粪喝尿, 被毒打后送派出所转公安局,假如是工伤的手掌被刺穿,劳动教养几个月好就可以了。 然而案件不大,年龄不够,几个月都判不下来。到了严打时就可以判决了。几个同学与 他(主犯)被判死刑。赌徒却没有受到判决。广播里声撕力竭地读着“不杀不足于平民 愤”“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
西安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性颇风流,喜跳舞。严打以前,公安派出所曾经 找过马燕秦,询问她的跳舞情况。马燕秦一口气讲述了数百个一起跳过舞的男女,有些 男人还和她有过更亲密的关系。派出所的本意是吓一吓她,使她不要太招谣。他们没有 想到马燕秦根本不顾脸面,既无法用损害名誉使她有所顾忌,又没有法律能够制约她, 只好赔着笑脸将她送走。严打开始,警察们获得了尚方宝剑,不仅将马燕秦收监,而且 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山西日报》以整版整版的显要位置 多次报导案情。这件案子由于太大,审理一时难以完结,躲过了“严打”最高峰,直到八 四年才结案。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如果高峰时判决,至少枪毙十几个人。就是躲过了 高峰,还是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个人,另有三名死缓和两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则 多得不值一提了。
三个死缓和两个无期徒刑全曾经和某网民同关过一间号子,他看过他们的判决书, 也和他们一起讨论过这个案子。
李兆胜,和马燕秦举办过两次家庭舞会,并有过一次性行为,判死刑,缓期两年执 行。
袁定之,是马燕秦女儿的朋友,由于坚决不承认和马燕秦有性行为,属态度恶劣被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杨和风,举办过一次家庭舞会,邀请马燕秦等人跳舞,尤为严重的是还有在西安上 学的洋学生参加,本人也不承认和马燕秦有过性关系,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马修士,多次参加马燕秦举办的舞会,判无期徒刑。
惠黎明,是自己筹组的乐队指挥,为马燕秦的舞会伴奏,判无期徒刑。
河南西部某县;一农户新添小孩,由于地里农活多,年轻夫妇便委托公婆白日在家 照管。公婆因索事一时疏忽,把小孩单独放家外出办事。谁知等回来时,孩子已被家里 喂的猪活活咬死只掉残缺的肢体。全家人悲痛欲绝……可是,事情并没有完,正好赶上 1983年的严打。由于该大队没有完成抓捕指标,公婆二人双双被判过失杀人罪,一个 死刑缓期,一个无期。
邻居家一个工人,因为偷看了两次女厕所被抓,掉了脑袋。
一老太婆,当年拦了一下汽车,被抓去给了个十天的拘留。本来十天就算了,后来 一关给忘了,一共关了十年,回来后给了国家赔偿300元,现在变成上访专业户了。
有一个姓钟的教师,涪陵人,被指控强奸女学生,屈打成招后,就投进死牢,镣铐 加身一年零四个月!在绑赴刑场的前夜,高院下达了发回重审的通知,原来是“受害人” 上诉翻供,并状告公安局制造伪证,冤枉好人。钟被依法改判“死缓”,保住了脑壳。
家住丰台的慕永顺,1983年,他把单位的一部旧电话机拿回家去用了,被行政拘 留15天,作了处罚。严打一来,一事两罚,被逮捕并判刑4年。他说,这种滥抓胡判毁 了他一生。
1983年,一个人因偷了一盒价值10多元的电焊条,被判了9年。两人在公园里谈恋 爱,被联防队抓获,女的由于不好意思,谎说被强迫,结果男的屈打成招,承认调戏被 判刑8年。门头沟一个人,被怀疑偷了女朋友家的东西,在刑讯逼供下“招认”后,被判 了15年。数年后案情大白,他被释放回家,但身子骨垮了。有一人抢了半平板车黄瓜 ,结果被毙了!
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 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迟志强语)。当时,他们 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 感,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结果,当 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 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 捕。原来,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 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了!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江苏省审判委员会迅 速做出决定: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 罪,监禁4年!
张行也是如此!
那时候法院的判决书是公开贴出来展示的,人们经常去法院门口看布告。十个案件 有九个都是“流氓罪”。那些犯了“流氓罪”的“流氓”,最后都是被枪决了事。名字上打了 红叉叉,画了红勾勾。也不知道那时候哪里来的那么多“流氓”。文革期间的性压抑太严 重,物极必反,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有一个案件“四男三女同睡一床”,七个人同时被枪决!!
一个中学生把一个女同学抱了抱,最后被判刑15年。当时他才15岁。
一个姓史女性,因为和九个男性同睡一炕(不一定是和所有人发生关系)而被判死 刑。一个姓刘男生,因为前女友反告他强奸,先是判7年,后女方家属上告,改判死刑 。
1980年代初期,短短几年时间的改革开放,老百姓能吃上饱饭了,但也造就了大 批的地痞,流氓,小偷。于是有了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声势浩大,能错抓不能错 放。量刑时间短到几天就可以下法院判决书。凡是挂在黑名单上的通通采用‘绝户网’。 那一年,除了小‘虾米’,基本上平时有劣迹都进去了,一时间“洛阳监贵”。监狱爆满, 大便的地方都住满了犯人,好象人们又回到了文化大革命时代。
1983年严打中,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仅仅因为这 么一个十分个人的事情,男青年被判处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在1983年的严打活动中如你穿成这样,就得给判个十年二十年的还可能枪毙。当时 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仅仅因为这个,男青年被判处死刑 ,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偷一个南瓜8判年,这样的小题大做案件人们见得多了。
1983年严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 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 年后,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在刑法 中流氓罪已经取消,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连犯罪也构不上了,更 不用说判处死刑。
人们可以将王姓女子的命运与时下网上流行的木子美比较一下。木子美不仅放纵性 行为,而且在网上公开记载性交体验的日记名曰《遗情书》。据《遗情书》记载,木子 美性放纵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性 交。此外,日记内容显示,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著名社会学专家 李银河在听说木子美其人其事后,认为这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 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木子美性滥交而走红一时,名利双收。 但王姓女子却为此丧失了生命,这真是一种悲哀!
现在,人们看到这些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恍如隔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公权力却也找到了“新”的专政手段,比如“被自杀”、“被精神病”、“被喝茶”、“被失踪”… …。总之,政治体制不变,法制和法治在中国大陆就是一句笑话;人权在中国大陆,就 永远是一个画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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