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东的官司赢了,败诉的是江苏省滨海县政府和滨海县国土资源局,不过,法院的一纸判决并没有终结他们之间折腾了8年的纠纷。
“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拒不履行判决”,这是杨海东的解释。
滨海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沈平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很“模糊”,没有判政府要赔多少钱。
祸起招商引资
2001年,滨海县招商引资,杨海东所在的审计局也有任务,他把大学同学、江苏省南通市晓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龙置业)副总经理朱峥嵘招到滨海县投资兴建五金装饰城。
当年11月19日,滨海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与晓龙置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2002年2月,晓龙置业委托朱峥嵘成立滨海县通海五金装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公司),专门从事装饰城业务,朱峥嵘任总经理;受其委托,杨海东代表“通海公司”全权处理具体业务。
《协议书》约定:由晓龙置业投资1800万元 兴建装饰城,滨海县出让34亩土地,土地出让金为248万元;合同签订后,晓龙置业付100万元定金,余款等政府相关部门把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 许可证等全部手续办妥后再付清;县政府承诺5年之内,在该“行政区域内”不再批准类似的专业市场。
然而,“县政府严重违约,”杨海东说。
2002年8月,在土地使用证尚未下发的情况下,通海公司交齐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可“协议签订仅仅两个月,就在装饰城附近两百米左右的地方,另一个五金装饰城破土动工了。”杨海东说,朱峥嵘跟县政府几经交涉未果,决定撤资。
“这事是我引起的,不能办成半拉子工程。”杨海东说,他决定自行筹措资金,继续建装饰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